你那么牛,你试试动用一下你的关系去搞搞,真备案假卖房子,然后没出证可以再拿去交易的,交易后的业主是没有风险的,手续是合规的,能在这样的前提下去动用关系试试,我就算你牛。现在别再说什么找点关系办妥之类的话,能找关系办妥了的,主管高层无非也是想方设法把不合格的流程给补合格了,而不是任意批准,自己代替法律,OK?对于你所说集资楼办证,无非就是利用补齐土地出让款可办证这条规定,去找关系少缴纳点,转为国家建设用地的条件去搞的房产证巴了,手续上是没问题,自然可以保证了让你看看什么叫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二线城市集资楼的房产证,找点关系花点钱就办妥了,更别说电白房产局那群猪;就你这智商,回去叫你老娘挤多点奶给你补补吧…
你要是真认为中低层权力可以胡作非为,用屁股说话的还不一定是谁!在电白,之所以让平民百姓觉得当官的可以胡作非为,那是他们善于砖法律的空子,或者善于找条件补齐流程条款,你奈他们不了!又来一个用屁股说话的,白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