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在那上班,前两天得知今天全部员工上茂名进行产品培训。从早上7点出发,晚上10点才能回来。本觉得那样够累了,家里老人小孩等事物照顾不了,而且没加班工资。到了昨天通知说全部人去到那里需要把手机关机,进行什么教授讲堂,大家还要准备好各自表演节目。早上天灰蒙蒙起来赶去集合,而后听说场地是去沙琅。这套路不但欺骗了员工,更加欺骗了家属,如果发生什么意外,李胜电器城老板有不可推卸责任。
老板敢这样培训我,我就敢这样培训老板近年来类似这种以践踏和侮辱人格为主要手段的所谓企业培训层出不穷,除了喝厕水、吃蚯蚓,还有当众下跪、自抽耳光、大街上“裸奔”等等。客观而言,如果单纯从效果上来看,这样的“惩戒式培训”对提高员工业绩想必是有帮助的,毕竟多数员工为了避免自己被惩戒,只能在工作上更加努力、更加拼命才行。但是不管这样的培训效果有多好,经过如此培训的员工业绩有多好,一旦培训行为涉嫌践踏员工的人格、侮辱员工的尊严,或者是对员工的身心带来伤害,那么这样的培训就应该立即被叫停,甚至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