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家没有什么大的后台,估计这地是没了。
如果你家没有什么大的后台,估计这地是没了。
中国土地纠纷历来是最麻烦的,为了一二寸土地争生争死,打死人的都有,真是一言难尽。如果你家没有什么大的后台,估计这地是没了。
第2条:农村的所有土地都不属于国家、政府的,农村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第二条是错的。当然,这是按法律层面讲话,到基层就是看拳头讲话了。首先谢谢老铁们的关注!
在老铁们的关注下,博贺镇相关部门也关注到了此事的发酵。
于2020年7月28日由居委会通知我们双方在城建办和土地所的负责人主持下就此事再次进行协商。城建办提出以下两点:1、由居委会负责走访街坊调查争议土地的实际情况一周时间出结论(这属历史遗留问题了解情况本人是认同的)2、如双方不能提供证明土地权属,则土地由镇政府所有。由政府根据规划给李新所用并由相关部门为其办理土地证和报建手续。
当时我对第2点提出意见:若是该土地由政府所有,对此土地进行规划时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例如政府可以将此土地进行招标拍卖,由公众参与投标。但此观点直接被城建办否定
老铁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