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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李新家族侵占我家土地纠纷的事由与诉求(最新进展 ) (1人在浏览)

如果你家没有什么大的后台,估计这地是没了。
中国土地纠纷历来是最麻烦的,为了一二寸土地争生争死,打死人的都有,真是一言难尽。
有时候,真的要看开点,留得青山不怕没柴烧。当然,属于自己权益的事,尽最大力量争取,但是若是为它耗上太多,甚至超过它价值的代价,我个人认为就应该慎重考虑了。毕竟人的价值不仅仅是土地所能衡量的
 
我家现在最大的后台就是政府和人民群众,政府里个别的老鼠屎我不相信他能翻得了天!周围群众都知道那就是一条路
 
中国土地纠纷历来是最麻烦的,为了一二寸土地争生争死,打死人的都有,真是一言难尽。
有时候,真的要看开点,留得青山不怕没柴烧。当然,属于自己权益的事,尽最大力量争取,但是若是为它耗上太多,甚至超过它价值的代价,我个人认为就应该慎重考虑了。毕竟人的价值不仅仅是土地所能衡量的
 
现在已经不是我个人的事了,当年我家人就是为了应群众的要求在政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我家让出这地是为了留出路来。现在李新家族要强行抢建,把路堵死。群众是不会答应的
 
这土地作为路使用我是不会有意见的,但想抢建做房子住,休想!
 
现在对我有利的就是:群众都知道这就是一条路,还有邻居家的土地证上旁边(指现在李新抢建的地方)标的就是我爷爷的名字。至少能佐证当年我爷爷曾经拥有
 
谢谢你的关注!结果是认定李新屋子在那超二十年准以拆旧建新,而我提交的两家土地证做佐证和群众的书面证明没有效!我会将资料和举报信交纪工委举报他们包庇!
 
首先谢谢老铁们的关注!
在老铁们的关注下,博贺镇相关部门也关注到了此事的发酵。
于2020年7月28日由居委会通知我们双方在城建办和土地所的负责人主持下就此事再次进行协商。城建办提出以下两点:1、由居委会负责走访街坊调查争议土地的实际情况一周时间出结论(这属历史遗留问题了解情况本人是认同的)2、如双方不能提供证明土地权属,则土地由镇政府所有。由政府根据规划给李新所用并由相关部门为其办理土地证和报建手续。
当时我对第2点提出意见:若是该土地由政府所有,对此土地进行规划时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例如政府可以将此土地进行招标拍卖,由公众参与投标。但此观点直接被城建办否定
老铁们怎么看呢?
第2条:农村的所有土地都不属于国家、政府的,农村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第二条是错的。当然,这是按法律层面讲话,到基层就是看拳头讲话了。
 
今天(17号)国土所发出停工通知书,目前停工了
 
现在已经不是我个人的事了,当年我家人就是为了应群众的要求在政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我家让出这地是为了留出路来。现在李新家族要强行抢建,把路堵死。群众是不会答应的
说得自己跟圣人一样,还你家让出?只有傻子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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