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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知情者说说岭门现代浸猪笼事件? (2人在浏览)

岭门牌猪笼
 
通奸无罪,但我认为屋主可告入侵者犯有私闯民宅罪,为什么说是强行?因为我认为未经屋主(正式屋主为男主人)同意属于强行进入,违反以下第5条。依据如下:

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纸上谈兵,按这样说,你小孩请同学回家玩也算私闯民宅?
 
纸上谈兵,按这样说,你小孩请同学回家玩也算私闯民宅?
脱光光衣服玩那种?脑子是个好东西,别动不动就乱用啊…
 
这事已经一面倒了,都谴责男主人乱用私刑!!!现在的人都这么窝囊废?是不是要帮那奸夫穿好衣服,做好饭让他吃饱喝足送他出门?那男主人也算是够窝囊的了,还算是电白人?是电白人都会先暴打那奸夫和荡妇一顿再说,报警有鸟用?报警告他偷B?以我混江湖几十年的经历很肯定的告诉电白的老乡们:中国的法律是为人民币服务的,当它摆在钱权的面前它就是一坨屎,而且是很臭那种……
 
这事已经一面倒了,都谴责男主人乱用私刑!!!现在的人都这么窝囊废?是不是要帮那奸夫穿好衣服,做好饭让他吃饱喝足送他出门?那男主人也算是够窝囊的了,还算是电白人?是电白人都会先暴打那奸夫和荡妇一顿再说,报警有鸟用?报警告他偷B?以我混江湖几十年的经历很肯定的告诉电白的老乡们:中国的法律是为人民币服务的,当它摆在钱权的面前它就是一坨屎,而且是很臭那种……
不行啊,还要送一大笔钱,用奔驰宝马送他回家,然后在家门口挂出大额横幅“欢迎某某再次光临!”Biggrin@2x
 
不行啊,还要送一大笔钱,用奔驰宝马送他回家,然后在家门口挂出大额横幅“欢迎某某再次光临!”Biggrin@2x
你调皮了…
 
谁谴责那个男主人了?,谁谴责那个男主人就叫那个给人家塞进那个鸡笼里面的,每天都到他家去。
 
不行啊,还要送一大笔钱,用奔驰宝马送他回家,然后在家门口挂出大额横幅“欢迎某某再次光临!”Biggrin@2x
:ha:高手高手高高手,还是电白的人才多啊…
 
这事要是判男主人那边有罪的话,以后大家可以大胆放心去偷B了…
 
哪里有视频看?电白红了
现在全国都在声讨那只岭门猪笼,估计有的也不会发上来让你看了,免得惹身骚。我就不明白,如果他们的老婆让人睡了,他们还会不会义正辞严地为入屋淫贼辩护。
 
现在全国都在声讨那只岭门猪笼,估计有的也不会发上来让你看了,免得惹身骚。我就不明白,如果他们的老婆让人睡了,他们还会不会义正辞严地为入屋淫贼辩护。
一定会!那一帮爱国傻子一定会说这是人权,已经不是B权的事了;就拿华为姓孟那位来说吧,人家拿着加拿大的户籍在加拿大享受着亿万富豪的生活,中国就有那么一帮拿着两三千块工资的傻子在帮她撑腰,你说那帮傻子可悲不可悲?
 
我没帮他撑腰,但撑古天乐。以一己之力,为贫困孩子建那么多学校。欠他一张电影票。
 
现在全国都在声讨那只岭门猪笼,估计有的也不会发上来让你看了,免得惹身骚。我就不明白,如果他们的老婆让人睡了,他们还会不会义正辞严地为入屋淫贼辩护。
垃圾桶不在他家门口就是好的垃圾桶!
 
纸上谈兵,按这样说,你小孩请同学回家玩也算私闯民宅?

你都没看法律条文,笫5条下面说到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私闯民宅论罪,另外还有抬死尸入门入屋闹事也算。
 
这事已经一面倒了,都谴责男主人乱用私刑!!!现在的人都这么窝囊废?是不是要帮那奸夫穿好衣服,做好饭让他吃饱喝足送他出门?那男主人也算是够窝囊的了,还算是电白人?是电白人都会先暴打那奸夫和荡妇一顿再说,报警有鸟用?报警告他偷B?以我混江湖几十年的经历很肯定的告诉电白的老乡们:中国的法律是为人民币服务的,当它摆在钱权的面前它就是一坨屎,而且是很臭那种……


说一边倒似乎站不住脚,我看头条里面大部分评论是支持恢复古制的。
 
看过视频就清楚,这只岭门猪笼是经过男主人改良过的不会浸死人的猪笼,可以看出男主人还是很有分寸的。只是浸猪笼存在于封建社会,得了恶名,估计很多人就是冲着这恶名来的。估计男主人也是想利用这恶名给入屋淫贼小惩大戒。我曾看到过一个捉偷鸡贼的视频,被用竹杠往脚骨上猛抡,一声声惨叫,让人听到全身起鸡皮,骨头断不断不知道,但那痛苦肯定比浸猪笼来得强烈。人人得闲都会说法,但又有多少人对法有深刻的理解?当法官说出带套不算强奸的时候,我就不能理解。对一般人来说,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这是最直接的教育,无论法律还是惩处,不外就是让人向善,如果不能让人向善的法规,说是恶法不为过。说实在的,当我看过这视频,倒觉得应该将这岭门猪笼写入乡规民约,让老百姓多一种导人向善的手段。
 
最后编辑:
浸猪笼已经成为热搜,电白猪笼又成名了。

#男子被浸猪笼# 广东茂名一男与人妻通奸,正行床第之欢时,被其夫及伙人所逮。妇人裸身裹浴巾以避,奸夫男仅着花内裤以遮隐私,犹振振词。人妻之夫及伙人愤怒异常,遂绑之,并塞入“猪笼”,欲仿效古时惩戒偷情通奸折之法而浸之,虽苦苦哀求,妇人之夫莫不所动。后,众人抬“猪笼”于水,淹浸,奸夫嚎啕大哭,忏悔流涕,言再也不敢。此事被录为视频,又上传于网络,一传十十传百,天下皆闻。评者活跃,大多痛快其事,认为通奸者咎由自取。然,此时不同古往,法度昭昭,岂容私刑之任为,妇人之妇及伙皆被拘留,听凭法律处置。唉,吾甚嗟叹。
 
你们猜此君以后是否还敢穿花裤再犯呢?爽一时,也即快快的乐一下,痛苦可不是这么快能结束。
有人说浸猪笼相对还是人性化了。万一,人夫几伙人把它那个爽地方(屌头)碳化了,那就该煨罗。
 
浸猪笼已经成为热搜,电白猪笼又成名了。

#男子被浸猪笼# 广东茂名一男与人妻通奸,正行床第之欢时,被其夫及伙人所逮。妇人裸身裹浴巾以避,奸夫男仅着花内裤以遮隐私,犹振振词。人妻之夫及伙人愤怒异常,遂绑之,并塞入“猪笼”,欲仿效古时惩戒偷情通奸折之法而浸之,虽苦苦哀求,妇人之夫莫不所动。后,众人抬“猪笼”于水,淹浸,奸夫嚎啕大哭,忏悔流涕,言再也不敢。此事被录为视频,又上传于网络,一传十十传百,天下皆闻。评者活跃,大多痛快其事,认为通奸者咎由自取。然,此时不同古往,法度昭昭,岂容私刑之任为,妇人之妇及伙皆被拘留,听凭法律处置。唉,吾甚嗟叹。
如果男主人一伙因此受到处理,建议淫贼将此事写入族谱,以光耀门楣,让后世子孙景仰。因为在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奸淫得到政府肯定的先例,他是破天荒第一人,什么秦王汉武,唐宗宋祖,如果没有一班哥们帮衬,也是一事无成,而他能凭一己之力开中国历史先河,伟大!
 
为什么军婚会受到法律保护,老百姓的婚姻却不受法律不保护?我认为都是老百姓的婚姻受不到保护才会出现侵猪笼事件,这样奇耻大辱事件却不受法律保护才会私下行刑,否则早交给官方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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