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点个人看法,既然定下是评聘分离,那么可否做事做到底,定出个聘任标准?
听闻很多学校是十几个人争一名额的,谁都想聘,但应该谁来聘?标准不一,争吵不断。做班主任的,做领导的加分,取得某奖项的加分,教学效果好的加分,这都无可厚非,但这种计法真公平吗?领导不是谁都能当的,班主任不一定适合某老师当的,或者不一定年年连任班主任,或者有人说是你不想做而已,对,我年年都想做初三班主任,年年都想教尖子班,为什么又轮不到?还有各科的效果怎么计怎么能一起比?
所以恳请教局的领导们定出个聘用标准,这里我提出一个建议:先评的先聘。既然大家能评上就说明大家都有资格聘,不然一些评上几年的永远也没机会聘了。选评的再在里面进行各种评分,甚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