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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精明的消费者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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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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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g315.org/refer/refer-1-1.asp?ID=10104
电信六种欺诈性收费防不胜防

新华网 2006-3-9

  “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花样百出,不断翻新,让用户防不胜防,既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也扰乱了电信市场,成为社会公害。”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说起电信乱收费现象就义愤填膺。

  电信收费欺诈现象五花八门

  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可谓五花八门,陆锡蕾委员总结了六条:

  --“隐形”未接电话,伪装信息服务下圈套。很多手机用户会经常发现有陌生的未接电话和短信。用户若回复,便会被强制订购某些服务;而某些陌生电话则是国内或境外热线伪装成国内普通号码,消费者一旦回拨就会产生巨额费用。

  --欺诈短信强收费。手机总会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信息,用户若不取消订制,免费短信几天后就会转为收费。

  --手机注册设玄机。一些用户在手机注册时获得免费服务的一些网站,会被一些不法经营者悄悄地强制订制一些高额短信服务。

  --“无原则”为信息网站代扣信息费。无论何种服务、无论是否存在服务,只要用户没有发现或没有投诉,电信部门都不作任何审判,先为信息网站代扣信息费,然后和信息服务商分成。

  --用户被强制接受服务。电信运营商不断设置新的服务项目,向所有用户开通,要求不接受该项服务的用户取消,而用户根本无法及时知道、及时取消。

  --不明收费,金额多在几元或几十元,大多数用户怕索赔费时费力,只好默认。

  70亿元乱收费为何屡屡得逞?

  陆锡蕾委员说:“据调查统计,全国60%以上的移动电话用户和小灵通用户遭受过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平均每年每门30元,照此比例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

  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为何能够屡屡得逞?陆锡蕾委员说,首先电信运营商为信息服务商提供服务时收取15%左右分成的“行规”,使得电信运营商与信息服务商之间形成了共同利益,进而使得电信运营商姑息、放纵信息服务商的非法行为。

  其次,电信乱收费的违法成本过低。比如,一个几元的信息服务项目,代扣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用户后,获利甚巨。但只有少数用户会查询发现,只有更少数的用户会投诉索赔,在投诉索赔过程中能够坚持下来的用户更少,从而使得这些非法行为的赔偿风险很低。

  政府部门要大力作为

  陆锡蕾委员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在解决电信乱收费问题中应该大力作为。他建议,信息产业部及时制定相关条款,明确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代扣基本电信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不得以“缴费便利”为理由,坚持使用代扣“基本电信费与信息服务费混合缴纳”的缴费方式。

  司法部门对于电信服务中的欺诈行为,应视欺诈范围和欺诈金额,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已判定的欺诈乱收费行为,应判令电信运营商、信息服务商向用户退返费用并予以赔偿,并强制执行。

  工商管理部门对于电信服务中的群发短信、群发语音信息等,应视作广告发布。要对其发布主体、发布内容、发布范围实行严格核定,未经核定的,电信运营商应承担责任。
 
http://www.ce.cn/macro/right/xlyc/hsdd/200...5_6382611.shtml
电信何时不再欺诈收费?


2006年03月15日 18:58


罗洪泽


“太可怕了,简直让人受不了。”提起电信收费问题,北京张小姐脸色难看极了。张小姐告诉记者,在2006年央视春节联欢晚会期间,她曾发送短信竞猜熊猫乳名,结果收到两条相同的收费短信并显示一条一元,杨小姐认为节目中只说发短信收费并未提及用户将收到收费短信,这是典型的强制收费行为。

70亿乱收费惹众怒

据调查统计,全国60%以上的移动电话用户和小灵通用户遭受过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平均每年每门30元,照此比例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两会期间,也有国家政协委员表示对此的质疑。

“简直就是抢钱。”采访中,一位在北京出差的景先生这样对记者说。据他介绍,他使用的是内蒙古移动的手机卡,但不久前他在打印自己的通话清单时发现,几乎自己发出去的所有短信都被重复收费。“那次我几乎所有的短信息都是收了两次钱。要不是我发现的及时,这笔钱不就白交了?”他说自己很少打印通话清单,但上次发现自己的手机停机非常快,而且电话费也比以前明显多了很多。“要不是话费比以前多了很多,我都不会去查。”他这样告诉记者。

“你是不知道有多气人,他们多收了钱还挺横。”北京的李女士说,她曾经有一次发现自己的通话清单上话费计算出现了错误,多收了近一百元钱。当她拿着清单来到联通营业大厅要求退款时,服务人员的态度让她很是气愤。“她们很不耐烦,而且好像是我做错了什么似的。其中一个服务员还像审问犯人一样问我带身份证没有。还不客气地说这不是她的错,是机器出错造成的。”提起当时的情形,李女士仍然难以控制自己的气愤。

政协委员呼吁禁止

“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花样百出,不断翻新,让用户防不胜防,既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也扰乱了电信市场,成为社会公害。”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说起电信乱收费现象就义愤填膺。

陆锡蕾委员认为,电信运营商为信息服务商提供服务时收取15%左右分成的“行规”,使得电信运营商与信息服务商之间形成了共同利益,进而使得电信运营商姑息、放纵信息服务商的非法行为。其次,电信乱收费的违法成本过低。比如,一个几元的信息服务项目,代扣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用户后,获利甚巨。但只有少数用户会查询发现,只有更少数的用户会投诉索赔,在投诉索赔过程中能够坚持下来的用户更少,从而使得这些非法行为的赔偿风险很低。是造成电信欺诈收费屡屡得逞的重要原因。

“这种乱收费行为应该禁止。”陆锡蕾委员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在解决电信乱收费问题中应该大力作为。同时建议,信产部应及时制定相关条款,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代扣基本电信服务费之外的费用,不得使用“基本电信费与信息服务费混合缴纳”的缴费方式。司法部门对于电信服务中的欺诈行为,应视欺诈范围和欺诈金额,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已判定的欺诈乱收费行为,应判令电信运营商、信息服务商向用户退返费用并予以赔偿。

电信监管缺位

无论运营商提供的何种服务、无论是否存在服务,只要手机用户没有发现或没有投诉,电信部门都不作任何审判,先为信息网站代扣信息费,然后和信息服务商分成。用户被强制接受服务。电信运营商不断设置新的服务项目,向所有用户开通,要求不接受该项服务的用户取消,而用户根本无法及时知道、及时取消。不明收费,金额多在几元或几十元,大多数用户怕索赔费时费力,只好默认。

“乱收费为何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吕教授说,法律法规滞后、垄断有余而竞争不足等都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不仅如此,他认为,监督缺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

“电信垄断的确是导致电信乱收费的诱因,但在国外,比如新加坡、西班牙的电信业也是高度垄断的,但在他们那里为什么电信乱收费没有如此严重呢?”吕教授告诉记者,在我国,电信的乱收费几乎与通信工具的出现相伴而生、与电信业的发展同步“发展”,以前是电话乱收费,现在是手机乱收费、短信乱收费。监管者没有进行长效的监管是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

“而监管者疏于长效监督的原因不仅在监管者本身,还在于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他说,首先监督者的动力不足。电信监管部门与电信运营商之间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同时不可否认有的地方电信监管者与电信运营商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利益联盟”,在这种背景下,监管者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其次,监督者的压力缺乏。电信监管部门的确负有监管电信乱收费的职责,但是这种职责履行得不好并没有相应的问责机制和严厉处罚。如果法律对监督主体疏于监督的责任规定过轻或者根本没有规定疏于监督的责任,那么监管者消极执法就是必然的。

“我认为,现有的问题不解决好,电信有效监督的局面就不会形成,电信乱收费的现象就会继续存在。”吕教授这样告诉记者。


来源: 财富时报

相关新闻
 
http://bbs.cnii.com.cn/archiver/?tid-12804.html
电信欺诈学生

欺诈的中国电信



去年年底,湖南电信长沙分公司在整个长沙市所有高校进行大规模宣传和优惠促销,说的是只需要办理入网协议保证在网18个月,(办理时自然是签了协议,仅有这项义务)即可以免费拿到一部小灵通,而且每月免20元月租,送5元话费和200条网内短信,当时想着反正不用交钱也就办了一个,是以班组织集体去办的,整个学校大概办了至少5000多部,信号是差些,不过免费的东西哪有好的,所以大家都不在乎。可是入网后交话费时,电信就改了口风,要求每月有最低消费,既无论你是否使用电话,这25块是必须交的,这样实际上就等于没有任何优惠,仅是给了你一部小灵通而已,去电信投诉,他们居然说本来就是这样的,拿出合同来他们居然也不承认,到现在电信仍在校内搞欺骗宣传。我现在是投诉无门 只好在网上发贴 希望能够有新闻媒体来进行报道.今年还在向各个高校进行这样的欺诈行为.
   hanyi-00@163.com
   0731-7617873 (小灵通)
 
http://www.rongsh.com.cn/info/jyiu/rtyt/20...51755531805.htm

治理电信欺诈要耗费半年吗

来源:上海证券报



针对近期广大电信用户反映强烈的六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价格欺诈问题,信息产业部联合中国消费者协会从6月份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
电信欺诈问题,早已令消费者深为不满,相关投诉直线上升。问题是,这场姗姗来迟的专项治理活动,有必要耗费长达半年之久吗?有关电信欺诈伎俩,透过消费者的投诉就可以一目了然,通过这些为数众多的第一手资料,即可直接对电信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设计相关制度,避免电信企业继续欺诈消费者,何须再给电信企业留下长达半年的喘息之机?
事实上,信息产业部现在才着手对电信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已经让消费者“等待了太久太久”。近年来,消费者饱受电信欺诈的侵害。河南省质监部门抽检的结果显示,2004年该省的几大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差错率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一年至少多收费1亿元。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更是拿出确切数据,说明电信欺诈问题的严重性:“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
对此,信息产业部不可能不知道,为何一直拖到现在才行动?既然行动了,为何不及时对电信欺诈行为进行处理,还要耗上半年时间?这反映出相关部门工作效率的低下,而效率低,必然造成政府运行成本的上升。6月3日,中国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特别强调,中国不仅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还要建立一个廉价的政府,政府的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洁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诚如李金华审计长所言,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的低下,不仅造成了运行成本的高昂,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也由于没有及时对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制止,而使纳税人额外付出高昂成本。以电信欺诈为例,如果有关部门在消费者大量投诉的问题一出现,即认真调查,严加处理,必然会促使电信部门依法经营,不敢肆意欺诈消费者。但是,我们看到的并非有关部门的快速行动,而是迟迟不动,这导致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即使那些付出了高昂维权成本的消费者,也常常由于有关部门的不及时作为而导致维权失败。
在这种情况下,电信部门又怎么可能收敛自己的欺诈行为?当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差错率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谁能说这不是故意而为之?
其实,消费者更期待的,并非持续多久的专项活动,他们更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完善相关法律和相关制度,建立起长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以促使电信部门依法经营,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长效机制下,任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都将迅速受到惩处。
如此,不仅政府运行的成本和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大降低,也将使依法经营的观念深入人心,降低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因而,长达半年的专项活动,时间至少可以缩短一半,与其空耗,倒不如将宝贵的时间用于法律和制度建设方面来得更有意义。(魏也)
 
http://lansing.blog.hexun.com/4048117/rss/viewarticle.html

防止电信欺诈
[原创 2006-06-07 12:20:10 | 发表者: 兰心蕙知]

今天遇到一件气愤的事。早上去中国电信交费,无意间在费用结算凭证上发现怎么平白多出了一项“彩铃定制费”,可是我的小灵通上根本没有彩铃啊。再找出前几个月的交费凭证,原来这项收费从去年8月就开始收了,累计近50元。

依稀记得去年7月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小灵通多了彩铃服务,我拨打电信服务热线“10000”号询问得知是电信公司开展的一项免费试用活动,试用期1个月满后如果你不主动取消,就算定制了彩铃服务。作为交费者的我却没有得到开展这项活动的任何通知,如果我不主动询问的话。我当即按照电信工作人员提供的方式取消了彩铃业务,而且在以后几天专门拨打电话确认自己的小灵通没有彩铃了。

那现在的收费又是从何而来呢?我再次拨打“10000”号询问,电信小姐用甜美的声音说,我当初可能只是暂停了该项业务而没有取消,所以要收费,而且收费标准是0.16元/天,和定制了彩铃的收费标准是一模一样。这个理由是多么可笑啊,我当时是按照电信公司提供的方式取消业务的,现在却告诉我只是暂停业务。而且暂停业务与使用这项业务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作为一个正常的消费者,要花钱不去使用这项服务,这种智力题可能也只有电信才想的出。

现在,我要为从来没有享受过的服务而付费,看来是掉进了一个智力陷阱。希望大家不要重蹈覆辙,对待狐狸,还是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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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70亿乱收费的帮凶???

  "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花样百出,不断翻新,让用户防不胜防,既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也扰乱了电信市场,成为社会公害。让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如此义愤填膺的,是电信部门数额惊人的乱收费。
据调查统计,全国60%以上的移动电话用户和小灵通用户遭受过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平均每年每门30元,照此比例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电信乱收费由来已久。 (2000年7月29日的《法制日报》就有一则报道:从1999年12月起,国家计委会同信息产业部开展了全国电信资费检查。截至2000年7月底,查出电信行业在1998年以来的两年内违法所得21.7亿元。这就是说,电信部门的乱收费行为,在几年前就已经很严重了。
为什么至今乱收费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了呢?反思这个问题,远比简单地表达自己的愤怒情绪更为重要。首先就是相关法律"徒有虚名",使得电信部门乱收费底气十足,无所畏惧严厉的法律是约束个人或企业行为的最有力的武器。有了完善而系统的法律,个人或企业才会对法律心生敬畏之情,自觉地依照法律的规则指导自身行为。然而,当电信部门一再乱收费,将消费者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时候,人们惊讶地发现,相关法律对电信部门竟然没有任何约束力。
  现在,规范电信部门的法律是2000年9月20日通过的电信条例,立法的过程中电信部门的身影随处可见。可以说,此条例展示了电信部门维护自身利益所具有的强大智慧------没有谁傻到不趁立法之机为自己牟取利益、规避风险的地步。部门立法导致的必然结果是,使法律丧失了本应具有的威力。
  比如,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然而,如果电信企业真的违反了这些规定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电信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处罚之轻简直到了令电信企业偷着乐的地步。即使电信企业"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仅仅是被"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种处罚对电信运营商哪里还有威慑力可言?至于"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纯属装饰。这一点,电信企业比谁都明白。
  于是,人们寄希望于电信法的出台,弥补这些不足,然而,电信等相关利益群体,多方掣肘,导致这部法律至今难产

  导致电信部门底气十足的另一个原因是目前的电信监管体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国家既是监管规则的制订者,又充当裁判和运动员。电信监管者与电信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系千丝万缕,电信监管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消费者权益无从保障。甚至,某些电信监管的人员,只是把禁止电信企业之间的不正当价格竞争,当成监管的主要内容,导致电信监管与公众的期许相差千里。 

  而目前世界上通行的电信监管模式,是依法建立起来的独立的监管机构------它既独立于企业,又相对独立于政府。就连我国信息产业部也承认,这是目前全球电信市场监管的大势所趋,政监分离更有利于对电信市场进行有效管制。然而,鉴于电信监管涉及利益和权力的分配,在我国实行独立监管依然遥遥无期。

  从几年前的20亿元,到现在的70亿元,电信部门的乱收费在持续增长。倘若电信法不出台,电信监管体制不改革,公众除了发泄愤怒也只能徒唤奈何。

来自证券之星
 
http://www.gongwu.com.cn/blog/it/488.114.519.htm

电信欺诈收费不能没有公权力介入

电信用户在电信服务企业面前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国家公权力必须介入,因为这属于典型的应当受到公权力规范的领域。具体行使公权力的政府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理应履行自身职责,义不容辞地对电信欺诈收费实施处罚。

  “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花样百出,不断翻新,让用户防不胜防,既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也扰乱了电信市场,成为社会公害。谷国政协委员陆

  锡蕾说起电信乱收费现象就义愤填膺。

  电信服务应像其他商业服务一样贯彻透明收费原则。但是我们看到,许多电信用户对自己事实上已经“接受沟缧欧务的事实毫不知情,只是在缴费时才发现被收取了各种莫名其妙的“服务狗延谩U庑┪寤ò嗣诺氖辗逊直鸲杂δ男“服务梗各自如何收费,消费者均是茫然无知。电信服务应当在提供服务前告知人们“服务沟木咛逑钅坑肽谌菁笆辗驯曜迹让电信用户做到心中有数。但许多电信服务都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形下实施暗箱操作,公然漠视广大用户的知情权。

  另外,电信服务也应像其他商业服务一样坚持自愿接受原则。但是正如陆锡蕾委员所列举的“手机收到莫名其妙信息后,用户若不取消订制,免费短信几天后就会转为收费梗“无论何种服务、无论是否存在服务,只要用户没有发现或没有投诉,电信部门都不作任何审判,先为信息网站代扣信息费,然后和信息服务商分成沟茸龇ǎ公然践踏用户在接受服务上的选择权,明显带有强制提供服务的色彩。

  由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的《电信服务规范》已于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其中对电信服务的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都做出了规定,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公平交易与用户权益保护规定实际并未得到很好地贯彻。另外,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形下收费明显属于欺诈,严格说起来应当归由刑法调整。而且在用户不自愿情形下提供“服务挂泊有强迫交易性质。尽管名义上对于短信服务可以退订,但在用户没有明确表示接受的前提下就先行收费,而且不告知用户可以退订及具体的退订办法,事实上与刑法规定的强迫交易罪行已无实质性区别,所以不受到刑法处罚的理由不充足。

  电信用户在电信服务企业面前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他们面对五花八门的服务陷阱防不胜防,并无端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经济利益受到损伤,更重要的是,他们作为用户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在这种情形下,国家公权力必须介入,因为这属于典型的应当受到公权力规范的领域。具体行使公权力的政府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理应履行自身职责,义不容辞地对电信欺诈收费实施处罚。
 
四种电信服务欺诈将被严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针对业界关心的电信服务乱计费、乱收费等问题,信产部发布相关通告,严厉斥责挑逗性短信、手机上网收费却不告知等不法行为,并提出了一些警示措施。

每年临近3•15都是主管部门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的时候,今年也不例外。去年电信业投诉曾被列为服务行业重灾区,信产部昨日在《去年第四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中称,目前投诉主要集中在对计费、收费方面的投诉。

  信产部称,目前严重的欺诈行为有几种表现:一是少数信息服务提供商发送挑逗性短信违规进行业务推广;二是少数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的WAP等业务没有资费说明,导致用户在不明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订制了信息服务业务;三是个别信息服务提供商违规向用户发送恶意程序,导致用户不明不白订制了信息服务,引发新的欺诈订制问题;四是业务推广中免费试用问题。个别电信业务经营者采用免费试用的方式进行业务宣传,免费期结束后,在用户没有明确要求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即自动转为收费服务方式。

  信产部提醒消费者说,电信用户收到由不熟悉电话号码或非普通用户号码发送的短消息时,应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对业务宣传中未按规定明示资费的信息服务业务,电信用户最好不要选择使用,并及时向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同时,可向当地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或电信管理机构举报。
 
电信欺诈收费70亿,该治什么罪?

2006-3-13 10:19:27
  “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花样百出,不断翻新,让用户防不胜防,既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也扰乱了电信市场,成为社会公害。”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说起电信乱收费现象就义愤填膺。(3月7日新华网)

  何止陆委员义愤填膺,每个电信的消费者都义愤填膺。

  按照陆委员的调查统计,仅仅电信一家,每年的欺诈性收费就高达70亿元。记住,陆委员说的是欺诈性收费,欺诈就是欺骗、诈骗的意思。

  说到欺诈,可能每一位消费者都深恶痛绝,可能每一位消费者也都曾遇到过。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从事欺诈活动的人,我们一定会把他送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也一定会根据欺诈者的金额大小、行为恶劣程度,给予欺诈者经济制裁、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移交检察院。然而,电信部门利用欺诈手段,每年欺骗了消费者70亿元。

  70亿元,应该算是一个天文数字吧。

  说来也巧,不久前,教育部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刚刚介绍,教育系统因为乱收费,已经有794名校长被撤职了,这些被撤职的校长,可能一年只有几百万元,或者只有几十万元的乱收费,他们却被撤职了。全国所有学校一年的乱收费有多少,我没有作过统计,也不好估计,乱收费总量可能超过70亿元,也可能没有70亿元,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有794名校长被撤职了。

  电信部门一年的欺诈收费有70亿元,却没有听说哪个电信部门的老总被撤职的报道。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是乱收费,而电信部门是欺诈,乱与欺诈,哪个性质更恶劣,我想,每个人都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

  一年欺诈了消费者70亿元,电信部门的头头们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一个个的活得十分滋润,拿着高薪,坐着高级轿车,坐在高档办公室内,品尝着美味佳肴。

  就电信的客户而言,绝大多数应该是普通老百姓,也就是说,拿着不高的工资,承担较重的家庭生活负担和社会负担,还要负担电信部门的欺诈收费70亿元,不知道电信部门的头头们良心何在。

  除了电信,其他通信部门可能也有欺诈性收费,其他有关消费者生活的部门也都可能有欺诈性收费,说实在的,欺诈也好,垄断也罢,这些形形色色的部门,特别是垄断部门,一年到底从老百姓头上掠夺了多少钱财,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也许,电信部门的头头会说,他们并不知道一年会有这么多的欺诈性收费。因为,在他们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意见的报告中,一定会有加强服务、提高质量、严禁欺骗消费者的所谓工作要求,可能也有不要乱收费的所谓规定。然而,每年还能有高达70亿元的欺诈性收费,就不能不让人怀疑,他们所谓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只是遮人耳目罢了。

  如果说电信部门的头头们确实不知道有如此严重的欺诈行为,我到要问了,现在有政协委员提出来了,他们将作如何处理呢?教育部门因为乱收费还撤掉794名校长的职呢,欺诈收费70亿元,这可不能仅仅是撤几个总经理就能让消费者满意吧,就能算给消费者一个交代吧。

  说实在的,教育乱收费还能找出教育投入不足的理由,电信部门欺诈收费,可以找出什么样的理由呢。

  如果真的可以界定为欺诈性收费,将引入另一个话题,司法部门是否也可以介入呢?

  我们需要有人作出回答。(谭浩俊)

来源:光明网
 
http://www.100xf.com/gb/jzkdan/jzkdan_view.asp?id=8143

政协委员:电信服务欺诈行为必须要禁止

明知会被它骗,我们却只能无可奈何的做一只待宰羔羊。

说起中国电信,相信消费者就会有以上同感。虽然现在有联通和电信竞争,但是依然无法撼动中国电信在信息行业中龙头老大的身份,因此有了垄断地位的电信公司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在它的“上帝”口袋里“抢劫”钱财。

据有关人士的介绍,电信公司通过强制服务让消费者进入它们精心策划的圈套,譬如:让手机用户免费试用,但是试用期过后,如果消费者不主动申请停止服务,这项服务将继续存在,但是,它会从你的预存话费中扣去一定金额。

针对电信乱收费的情况,已经有政协委员向有关当局提了出来,电信利用信息不对称这一“优势”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的行为必须要禁止。
 
信产部出台的禁止电信市场乱收费规定,明确了六种必须立刻停止的不规范价格问题,包括不严格执行《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免费试用擅自转为收费业务、竞猜类短信不明示价格等。价格歧视和价格欺诈,如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内,对于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限制其对电信企业推出的资费方案具有同等选择权利的行为;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资费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此外,信产部还对不规范短信服务提出警告,禁止下列行为:在提供包月类、订阅类、短信竞猜类短信息服务时,未经用户提出申请或者予以明确确认,强制向用户收费的行为;提供短信竞猜、包月类、订阅类等短信服务时,未明示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的行为。
 
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六大怪

作者 化俨    
近来社会对电信乱收费反响比较强烈,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指出:“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花样百出,不断翻新,让用户防不胜防,既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也扰乱了电信市场,成为社会公害。”“据调查统计,全国60%以上的移动电话用户和小灵通用户遭受过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平均每年每门30元,照此比例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本人据有关报道整理出一段顺口溜,以飨读者。

电信欺诈成公害,
五花八门六大怪;
一是未接来电多,
设下陷阱让你踩;
陌生号码莫理会,
一旦回复把你宰。
二怪短信先免费,
让你看得如痴醉,
如果你要不取消,
马上变成收费的。
三怪手机来注册,
原来免费是骗局;
谁要上了他得当,
高额收费等着你;
四怪电信乱扣费,
不作审查就代扣,
用户发现来投诉,
钞票已入他人户。
五怪强卖新服务,
开通面向所有户,
你不接受再取消,
他的腰包已赚鼓;
六怪收费不透明,
零刀割肉肉不疼;
三元两角加上去,
你去索赔费时工。
电信收费六大怪,
小刀磨得真正快;
若要索赔少依据,
你要停机拿钱来。
无奈――――
无奈――――――
真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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