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故乡的泥土 @ 2006年09月13日 Wednesday, 10:45 PM)
刚给皇耀家打了电话了解是否有此事.接电话的为一女的工作人员.以下为她说述说的事件经过:
大概了解了事情经过.他们的确遇到此事.是上星期五(9月8日)的事情.据俩买了月饼的夫妇(下面称"当事人")叙说,他们从皇耀家一分店的月饼回去,吃到里面有一创可贴.第二天投诉到皇耀家饼店,店老板要求他们过去处理,但没有过去,第三天,一讲海话的妇女(电城\麻岗口音)又致电到店里,老板要求他们过去谈,店主问他们想怎么处理,当事人说考虑考虑.第三天,当事人拍了相片到那家分店.要求赔偿.店主答应赔偿几千块.当事人不肯,后一起到了消委会,当时当事人要求做检验,同时提出要求赔偿10万的要求.店主不同意.在消委会的努力下,要求他们私下达成和解,同时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后当事人投诉到省技术监督局,省技术监督局的回复是至多赔偿一千元.当事人后投诉到市消委会,同时通知茂名都市报?(一时没听清她说的是茂名日报还是都市报)的记者.但对方态度对此含糊,没有继续跟进.后来店主请两夫妇出去吃饭,饭后,当事人要求赔偿5万.后要求赔偿3万.当事人同时说到皇耀家的品牌不止千万.
说得比较零散,但大概对事件有个了解.
[snapback]1476430[/snapback]
原来如“比”!看来有人耍恶了,店方的补偿也算合理,当事人有一点得理不饶人了>>>
建议一,依法处理;建议二,暂锁此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