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中学生持刀狂捅6同学续 神秘电话诱发血案 发表时间:2007-05-19 09:26 来源:广州日报
神秘电话”诱发 2死4伤“5•15血案”
本报茂名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墨意)记者昨天重返电白采访时获悉,5月15日晚发生在电白三中、备受社会关注的17岁中学生持刀狂捅6同学造成2死4伤血案,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调查确认,导致这起血案的原因,并非是因为“勒索”,或某些媒体所说的有人向疑凶索要保护费而起,而是因为一个“神秘电话”诱发。
全文可在这地址查看http://cn.news.yahoo.com/070519/532/2i8fn.html
这就是《广州日报》关家玉的关于电白校园案件的报道,可这报道出来之后,普遍受到当地人民的谴责,谴责这个记者的良心,谴责他的不负责,同时,当地人民怀疑他还受了电白政府部门的钱才做这样的报道。如经查实,他将是记者界的一大耻辱!我们并不排除对他追究法律责任!
这篇报道的几大疑点:
一、为什么有署名通讯员报道?这报道的初稿来源于谁?难道来源于“有关部门”?
二、再看这篇文章的文笔,整篇报道一千一百字左右,而描写“杀人”的故事就用了700字的篇幅。因此,这报道看起来完全就像一个“故事”!!这样的文章就出自于一个大报记者之手?这样的目的又何在?
以上两点可判断此文并非是经过调查所作的报道,并可判断此文来自通讯员墨意之手(墨意,你为什么不敢用真名?“墨意”是什么意思?在电白方言中可说成是“无意”、不愿意的意思?难道你是被逼的?呵呵!)。
三、文章中的“官方语言”和很“虚”的语言极为丰富。且看:“当地一知情者向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这“知情者”是虚的)、“根据有关部门调查”(什么部门?这句话是经典的官方语言和很虚的新闻报道语言)、“警方正加紧对此案进行调查审理。4名伤者的伤情也趋稳定,无生命危险。 ”“另据悉,茂名及电白县委、县政府以及教育局等部门事后成立专门“善后”小组,做好死伤者家属思想工作;电白教育部门还派出专人到医院轮流照顾伤者,并及时为死伤者家属送上慰问金等。由于善后工作细致到位,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并未出现过激行为,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目前,4名受伤学生正在茂名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接受治疗,伤势稳定。”(这样的语句就更不用说啦,官腔!只有在政府网站才可以看到的报道!这文章在为谁而说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以上可看出此文并非为了追求真相而作,而是为了“假和谐”而作!而这种“假和谐”的想法源自于谁?我们都是知道的!
四、据中央电视台5月31日《法治报道》报道,“对于这次事件的原因,采访中当地教育部门一直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只是建议我们参考5月19日发表于的《广州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当地教育部门为什么这么说?可以向《广州日报》发布消息,就不能向CCTV发布一下,可能CCTV没有《广州日报》权威吧!呵呵!
五、《广州日报》这文章对电白“有关部门”的好处。如果是按该报的记者所说,电白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就没有任何责任。而如果是因为“索要保护费”所引发这案件,学校一定要负责任, “有关部门”更难逃其责,“有关部门”的领导将为此丢掉“乌纱帽”,甚至会锒铛入狱。
到现在为止,该案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神秘电话诱发血案”,另一种是因为受害者向嫌疑犯“索要保护费”所引发。据在电白当老师的同学说,领导开会时是说前者,老师自个儿开会时说的却是后者。
其实这两种说法的不同却可以完全决定一个十七岁男孩的命运。据CCTV《今日说法》5月25日李玫谨教授说:吴建国已十七岁,完全可以由一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因为“神秘电话”使他去杀人,可知给他带来的将是怎样的刑罚;而如果是因为死者和伤者向吴建国索要保护费,并先追赶打他,那吴建国为了安全需要而出手,这便可看作是正当防卫。
真相可以要命!
记者先生,你的良心何在?你的职业道德何在??
本人在此呼吁:
1、严查《广州日报》记者关家玉和通讯员“墨意”,这线索对此案的真相极为关键!
2、全体电白人民团结起来,为此案的真相和电白的民主奋斗!借此契机,改变电白“乱”象!(让大家晚上七点后也敢出门!)
神秘电话”诱发 2死4伤“5•15血案”
本报茂名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墨意)记者昨天重返电白采访时获悉,5月15日晚发生在电白三中、备受社会关注的17岁中学生持刀狂捅6同学造成2死4伤血案,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调查确认,导致这起血案的原因,并非是因为“勒索”,或某些媒体所说的有人向疑凶索要保护费而起,而是因为一个“神秘电话”诱发。
全文可在这地址查看http://cn.news.yahoo.com/070519/532/2i8fn.html
这就是《广州日报》关家玉的关于电白校园案件的报道,可这报道出来之后,普遍受到当地人民的谴责,谴责这个记者的良心,谴责他的不负责,同时,当地人民怀疑他还受了电白政府部门的钱才做这样的报道。如经查实,他将是记者界的一大耻辱!我们并不排除对他追究法律责任!
这篇报道的几大疑点:
一、为什么有署名通讯员报道?这报道的初稿来源于谁?难道来源于“有关部门”?
二、再看这篇文章的文笔,整篇报道一千一百字左右,而描写“杀人”的故事就用了700字的篇幅。因此,这报道看起来完全就像一个“故事”!!这样的文章就出自于一个大报记者之手?这样的目的又何在?
以上两点可判断此文并非是经过调查所作的报道,并可判断此文来自通讯员墨意之手(墨意,你为什么不敢用真名?“墨意”是什么意思?在电白方言中可说成是“无意”、不愿意的意思?难道你是被逼的?呵呵!)。
三、文章中的“官方语言”和很“虚”的语言极为丰富。且看:“当地一知情者向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这“知情者”是虚的)、“根据有关部门调查”(什么部门?这句话是经典的官方语言和很虚的新闻报道语言)、“警方正加紧对此案进行调查审理。4名伤者的伤情也趋稳定,无生命危险。 ”“另据悉,茂名及电白县委、县政府以及教育局等部门事后成立专门“善后”小组,做好死伤者家属思想工作;电白教育部门还派出专人到医院轮流照顾伤者,并及时为死伤者家属送上慰问金等。由于善后工作细致到位,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并未出现过激行为,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目前,4名受伤学生正在茂名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接受治疗,伤势稳定。”(这样的语句就更不用说啦,官腔!只有在政府网站才可以看到的报道!这文章在为谁而说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以上可看出此文并非为了追求真相而作,而是为了“假和谐”而作!而这种“假和谐”的想法源自于谁?我们都是知道的!
四、据中央电视台5月31日《法治报道》报道,“对于这次事件的原因,采访中当地教育部门一直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只是建议我们参考5月19日发表于的《广州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当地教育部门为什么这么说?可以向《广州日报》发布消息,就不能向CCTV发布一下,可能CCTV没有《广州日报》权威吧!呵呵!
五、《广州日报》这文章对电白“有关部门”的好处。如果是按该报的记者所说,电白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就没有任何责任。而如果是因为“索要保护费”所引发这案件,学校一定要负责任, “有关部门”更难逃其责,“有关部门”的领导将为此丢掉“乌纱帽”,甚至会锒铛入狱。
到现在为止,该案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神秘电话诱发血案”,另一种是因为受害者向嫌疑犯“索要保护费”所引发。据在电白当老师的同学说,领导开会时是说前者,老师自个儿开会时说的却是后者。
其实这两种说法的不同却可以完全决定一个十七岁男孩的命运。据CCTV《今日说法》5月25日李玫谨教授说:吴建国已十七岁,完全可以由一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因为“神秘电话”使他去杀人,可知给他带来的将是怎样的刑罚;而如果是因为死者和伤者向吴建国索要保护费,并先追赶打他,那吴建国为了安全需要而出手,这便可看作是正当防卫。
真相可以要命!
记者先生,你的良心何在?你的职业道德何在??
本人在此呼吁:
1、严查《广州日报》记者关家玉和通讯员“墨意”,这线索对此案的真相极为关键!
2、全体电白人民团结起来,为此案的真相和电白的民主奋斗!借此契机,改变电白“乱”象!(让大家晚上七点后也敢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