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获批,将于近期公布。具体补贴标准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超过20%。
按照《方案》测算,省直机关只有厅级达到了最高上浮30%的上限,其他级别未达到上浮上限。
6月底前完成省直机关车改
根据《方案》,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改革范围包括省直、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地厅级以下工作人员。
方案》明确,对于核定取消的公务用车,由省财政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制定处置办法,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处置收入扣税后上缴国库;
珠三角原车改单位补贴或下调
珠三角很早前就已经进行车改试点,部分地市现行车补标准几乎都比中央确定的最高标准高出2~3倍。新方案实施后,意味着珠三角各地制定的车补标准必须下调。
以佛山市为例,最高正处职补贴标准为3600元,普通科员也有1300元。珠海2013年车补标准,正处级领导职务3500元,非领导职务3200元,普通科员800元。惠州正处级官员每月补贴2800元,科员补贴500元;广州天河区部分车改试点单位正处级官员补贴为2800元;东莞正局(处)长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