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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命医院 无良医院 (4人在浏览)

小崔说事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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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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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们沉浸在党的关怀下并幸福地生活着的时候,我们一家却迎来了暗无天日的日子 。原因是2008年7月30日我刚1岁11月的儿子,因发烧感冒在茂名市儿童保健院就医,门诊部吴绮医生错误诊断后,给我儿打吊针和吃西药,吊完针我儿嘴唇出现泛白现象,我问医生是怎么回事,医生没有进一步观察叫我们回家吃药便可.就这样事隔吊完针一小时,我儿子出现全身发黑、身体冰凉的不正常现象。我们急忙送儿子到更高的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抢救,但市人民医院也无回春之力,孩子抢救不到三小时便死亡。看着活生生的儿子不到半日便与我们阴阳相隔,我们欲哭无泪。我们不能接受更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我儿会在儿童保健院吊完针后 一小时便出现全身发黑、身体冰凉的不正常现象,事隔不到四小时便死亡?随后家属几次要求儿童保健院作出公正的答复,但却一直遭到拒绝和否认。8月4 日和5日下午医院周围还出现二三十个身份不明的恐怖分子在医院门口对死者家属进行恐吓。搞得家属人心枉枉,令我们人身安全处处遭受威协,冤气冲天未伸又想置我们于死地。这种无良医院,夺走生命的医院如此厚颜无耻,我们弱势群体惨遭欺凌,医院领导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职业道德,没有一顶点人性?可耻至那种地步!
我知道在我们 弱势斗强权是多么的艰难,需要走多少曲折的道路,付出多大的代价,但我相信这是和谐的社会,更相信政府有能力分辨是非,打击强权树立正义,我强烈希望政府尽快处理这一切,还我一个公道!


---期盼帮助的人:梁佐

2 008。8。12
 
1.广州日报 020-81919191(报料热线)
2.羊城晚报 020-88211211(报料热线)
3.大洋网 南方网 020-87373327(新闻报料)
4.信息时报 020-34323111(报料热线)
5.新快报 020-87776333(报料热线)
6.南方日报 020-87360888
7.南方都市报 020-87388888
8.南方都市报深圳报料热线 0755-83325000
9.南方周末 020-87364207
10.金羊网 羊城晚报 020-87776211-7194

11.广州电视台 020-86664833-8601(新闻热线)
12.广州电台 020-86191055(报料热线)
13.南方电视台 020-61292682(都市频道报料热线)

14.中山日报 0760-8881012(新闻部)
15.中山商报 0760-8881027(要闻部)

16.惠州日报 13719612345(报料热线)

17.汕头日报 0754-8633440
18.汕头特区晚报 0754-8260071(采访部)
19.汕头都市报 0754-8635293(报料热线), 0754-8239154
20.汕头特区青年报 0754-8274757(编辑部)

21.顺德报 0757-22202080、0757-22313013

22.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 佛山晚报 0757-83808380(报料热线), 13078111119

23.深圳特区报 0755-83904135, 0755-83518141(报料投诉)
24.深圳新闻网 0755-83518545(报料)
25.深圳商报 0755-83918315
26.深圳晚报 13510001000, 0755-83929999(新闻热线)
27.晶报 0755-83515151
28.香港商报 0755-83518790
29.Shenzhen Daily 0755-83518964
30.深圳青少年报 0755-83518306
31.深圳都市报 07550-83522035
32.深圳周刊 0755-83518313, 0755-83522002
33.汽车导报 0755-83268249
34.焦点 0755-83903367
35.游遍天下 0755-83916958
36.深圳法制报 0755-26288204(报料热线-刘春林), 0755-26288202(报料热线-沈 勇), 0755-26288203(报料热线-谭建伟)

37.广东电视台 020-83357849(新闻热线)
38.广东电视台《 今日关注 》报料热线 020-61228686 020-83355006
39.广东电台 020-36236600-5516(新闻热线)
40.新华社广东分社第一时间新闻部 020-83328319 13798112996(吴俊)
 
QUOTE(热爱生活 @ 2008年08月16日 Saturday, 09:16 AM)
黑社会当道.
打给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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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小崔说事 @ 2008年08月16日 Saturday, 09:10 AM)
正当我们沉浸在党的关怀下并幸福地生活着的时候,我们一家却迎来了暗无天日的日子 。原因是2008年7月30日我刚1岁11月的儿子,因发烧感冒在茂名市儿童保健院就医,门诊部吴绮医生错误诊断后,给我儿打吊针和吃西药,吊完针我儿嘴唇出现泛白现象,我问医生是怎么回事,医生没有进一步观察叫我们回家吃药便可.就这样事隔吊完针一小时,我儿子出现全身发黑、身体冰凉的不正常现象。我们急忙送儿子到更高的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抢救,但市人民医院也无回春之力,孩子抢救不到三小时便死亡。看着活生生的儿子不到半日便与我们阴阳相隔,我们欲哭无泪。我们不能接受更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我儿会在儿童保健院吊完针后 一小时便出现全身发黑、身体冰凉的不正常现象,事隔不到四小时便死亡?随后家属几次要求儿童保健院作出公正的答复,但却一直遭到拒绝和否认。8月4 日和5日下午医院周围还出现二三十个身份不明的恐怖分子在医院门口对死者家属进行恐吓。搞得家属人心枉枉,令我们人身安全处处遭受威协,冤气冲天未伸又想置我们于死地。这种无良医院,夺走生命的医院如此厚颜无耻,我们弱势群体惨遭欺凌,医院领导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职业道德,没有一顶点人性?可耻至那种地步!
我知道在我们 弱势斗强权是多么的艰难,需要走多少曲折的道路,付出多大的代价,但我相信这是和谐的社会,更相信政府有能力分辨是非,打击强权树立正义,我强烈希望政府尽快处理这一切,还我一个公道!
---期盼帮助的人:梁佐

2 00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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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进入法律程序!楼主寻回公义的路很长!
 
人死不能复生 请节哀顺变
 
这世界真的好黑暗,LZ不用太难过,这种人会有报应的,他们的下半辈子良心都不会吃得下一粒好米。招天谴!
 
http://china.findlaw.cn/yiliao/yldgjd/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效为一年
来源: 作者:

日前,卫生部规定,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
  
  据安徽省卫生厅吴划非主任介绍:这个决定是国家卫生部近日对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要求明确申请医疗事件鉴定期限的请示批复而做出的。以前虽然早有医疗事故鉴定方面的条例,但没有在申请时效上做具体规定,可以说批复的实施对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及群众都有意义。因为在规定实施前有很多群众把多年以前认为是医疗事故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虽然从侧面反映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但是却给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带来了难度,如:由于天长日久有关的原始凭证已部分损毁或遗失等。现在卫生部有了明确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后,双方不会再出现扯皮现象。

广东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

从省物价局获悉,经抽样调查和测算,广东确定了新的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例4000元,地市级每例3000元。

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是国家1992年批准收取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定。今年4月,国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鉴定由原来省、市、县3级鉴定调整为省、市2级鉴定,并将鉴定工作改由医学会负责。由于医学会是社团组织,组织专家鉴定的经费缺口难以通过财政补助来解决,需通过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进行补偿。

为此,省物价局对我省2000年至2002年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中的部分案例进行抽样调查和测算,并参考省外同类价格情况,拟定了我省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新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1)省级每例4000元,地市级每例3000元。

(2)取消县级鉴定收费标准。

(3)按照国家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鉴定的一方负担。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


一级
行为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
(注:病人因病情重笃或疾病晚期衰竭濒临死亡,而行为人虽有过失,但属偶合因素,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二级行为人过失直接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二级甲等:植物人
昏迷,临床确认不可恢复者

疾呆
严重智力障碍

双目失明
双目视力小于一米指数,经治疗不可恢复者

缺失一侧眼球
胃、肠或膀胱等永久性造瘘

主要器脏受损,需依赖药物或器械维持功能,临床确认不可恢复者

双手截肢

双上肢功能全废

一足一手截肢或功能全废

双下肢功能全废或严重功能障碍(含双下肢高位截肢,双髋关节强直,双膝关节强直

双足截肢

二便失禁,临床确认不可恢复者

截瘫或偏瘫,肌力不足三级者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级乙等事故两条及其以上者

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二级乙等


视力、视野较严重损害,丧失部分工作或生活能力

两耳全聋

误摘一侧肾脏

肾脏损害,临床确认为肾功能不全者

偏瘫、肌力三、四级者

脊住侧弯30度以上

脊住后凸成角30度以上

原有脊柱,躯干或肢体畸形,又严重加重者(外脊柱结核病灶清除畸形加重的除外)

双下肢肌萎缩,肌力二级以下,依赖器械也不能维持功能的

一肢截肢或功能全废

未婚或已婚未育男女生殖功能丧失(含育龄妇女子宫切除,其子女已亡者)

具有三级甲等两条及两条以上者

其他相当上列情形者

三级行为人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残废或功能障碍的障碍的


三级甲等


视力,视野损害但未丧失工作和生活能力

双耳听力明显减退(在60分贝以上)

声带或喉部受损伤,对发音有明显影响的。

主要脏器功能有改变(有临床和客观检查指标),但不需要借助药物或器械维持的。

食道损伤吞咽困难

致原正常尿道狭窄,排尿困难

育龄妇女子宫切除

脊柱或躯干畸形,功能有一定程度影响的

主要关节功能受一定影响,但基本可坚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的

缺失任何一手拇指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中缺失任何三指以上

缺失任何一手两指及其掌骨

前臂强直

肩关节,腕,髋,膝,踝等任何之一大关节,活动度丧失达50%

肘强直,活动度小于90度或中立位活动度小于10度

其他相当上列情形者

三级乙等


主要脏器受损后功能有一定的改变,有临床症状和客观检查所见的。

体腔或者组织深部遗留有纱布、器械、需重新实施手术的

开错手术病人,手术部位或脏器,造成组织、器官较大创伤的

缺失一足的全面足趾

其他相当上列情形者
 
据一从医朋友建议:家属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提出做医疗鉴定,或直接去法院起诉
 
黑心医生多啊,支持楼主!!尽快采用法律手段告它们!
 
社会越来越乱了 。
 
什么都可以容忍一下,但是医生的专业,其医德,水平不能容忍其后门而入。凭关系而拿到资格的医生,最可怕,不学无术。人命关天啊。
把医院和医生都告了,今日关注来采访下。
 
和医院打官司相当难,医院可随时修改病历而无需要患方家属过目。
因此,这场官司已经很难打。
即使是你有理,经过人治这关,官司能胜的机会很小。
即使能胜利,患方作为弱势群体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官司能打就打,打不了就要面对现实,再想办法。
 
QUOTE(风雨同路 @ 2008年08月16日 Saturday, 07:22 PM)
什么都可以容忍一下,但是医生的专业,其医德,水平不能容忍其后门而入。凭关系而拿到资格的医生,最可怕,不学无术。人命关天啊。
把医院和医生都告了,今日关注来采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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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yronroy @ 2008年08月16日 Saturday, 09:25 PM)
先起诉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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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要抓紧时间,时间拖的越长,院方采取措施的时间就越多了!!勿失良机!
LZ节哀同时一定要及时讨回公道。通过各种媒体揭露这种现象。
现在很多医生没医德的,专业又不够,当医生纯粹为捞钱财!
 
去茂名办事的途中,见过了...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没错.但是要选择合适的方式.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法院起诉也行.

但把在医院门口拉起横幅,家属们在哭闹.对医院秩序有所影响.
还有那些病人,孕妇,儿童.请不要漠视他(她)们安静就医的权利.

我不知道有没医闹的成分在里面.希望就没有!

据说,这成了近来的一个新趋势,甚至新职业.

医患矛盾不断升级....

愿此次事件有个比较圆满的解决.
 
默哀,去告他,先打个电话郑达关注一下,
 
QUOTE(蓝轩 @ 2008年08月16日 Saturday, 10:29 PM)
去茂名办事的途中,见过了...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没错.但是要选择合适的方式.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法院起诉也行.

但把在医院门口拉起横幅,家属们在哭闹.对医院秩序有所影响.
还有那些病人,孕妇,儿童.请不要漠视他(她)们安静就医的权利.

我不知道有没医闹的成分在里面.希望就没有!

据说,这成了近来的一个新趋势,甚至新职业.

医患矛盾不断升级....

愿此次事件有个比较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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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发你身,你就知道啥滋味了
莫不成让他们在家里等政府法律救援,还是医院的良心发现?
 
应该去医院静坐的同时,也去市政府,不行的话,兵分三路:医院门口、市政府门口、省政府附近
 
QUOTE(风雨同路 @ 2008年08月16日 Saturday, 07:22 PM)
什么都可以容忍一下,但是医生的专业,其医德,水平不能容忍其后门而入。凭关系而拿到资格的医生,最可怕,不学无术。人命关天啊。
把医院和医生都告了,今日关注来采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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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很难拿到医师资格了。医师资格要考试的,除非作弊(不过很难)。
那些根本没有行医资格,
不知道不要乱说。
 
那里的医院都一样的。
我上次胃出问题,送要医院要动手术,我同学去帮我拿了几千块钱,手术费用,大概半个小时,有一个撞车的比我先进医院的,他家人还没拿钱来,就在那躺了半个多小时.
我同学帮我交了钱,我进去动手术的时候,他还在那里躺着没人管呢.
 
用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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