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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良好市民被三名警务人员采有非人性的手段毒打至重伤 (11人在浏览)

直接告到省公安厅去
打省警务督察办举报法办他们
 
如果是坐着奔驰车路过的话,他们是不会查你的.
 
一、循法解决


QUOTE(byronroy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09:20 PM)
楼主,如果你所写属实且愿意负法律责任,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相关人员,由你所陈述,也可同时投诉张爱国不作为

如果不相信网络,可以上广州信访,记得带齐资料.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邮政编码:510050
电话:020-83111222(警务投诉中心)
83110547(警务督察队)
电子邮件:110@gdga.gov.cn

网上举报: http://www.gdga.gov.cn/jbxx/ask.jsp







二、找人干掉这三个人渣

支持这个说法
 
严禁刑讯逼供 公安部等规定警察76种行为将受处分


2010年05月06日14:18 来源:中国网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日前,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出台《条令》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条令》共3章、31条,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条令》的出台是坚持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需要。

延伸公安监督工作触角

《条令》亮点之一是监督体制上的创新。《条令》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这项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问题80%以上发生在执法过程中,公安执法的业务主管部门在上级公安机关,因此,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案件直接调查的权限,无论是在办案力度、办案效率方面,都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优势。

触及 “高压线” 一律开除

2003年1月,针对当时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公安部发布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条令》既保持了《五条禁令》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强了《五条禁令》的可操作性,大大提升“五条禁令”的执行效力。

《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如: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处分起点就是记过,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在适用对象上,《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
 
人民网北京5月22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网站消息,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把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让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感受到公安队伍发生的新变化,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回顾近年来公安工作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历程后,孟建柱深有体会地说,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这支队伍高度肯定的是,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关键时刻、危急关头,我们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对我们这支队伍最不满意的是,一些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孟建柱强调,要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个灵魂,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可靠的精神保证。要进一步提升精神境界,教育广大公安民警把奉献作为人生最大的价值,坚持人民的事业第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无私无畏、廉洁奉公。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真正把政治坚定、对党忠诚铭刻在每个民警的灵魂中。要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严厉整肃纪律作风,真正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队伍。
    
      孟建柱要求,要紧紧抓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切实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持不懈地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惩治腐败分子,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要从执法规范化建设抓起,让每个民警都清楚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执法要求,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关系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执法领域,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要大力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努力从各个环节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要将纪检、监察、审计、政工等部门的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形成合力,提升监督工作效率;要把监督工作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公安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孟建柱强调,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要抓住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并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对广大民警经常性的制度规章教育,狠抓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在推进警务公开上下功夫,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要尽量公开;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出台前要实行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努力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孟建柱要求,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努力在公安队伍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做秉公用权的表率,从根本上打牢秉公用权、廉洁从警的思想基础;要做廉洁自律、艰苦奋斗的表率,始终坚守党纪国法红线,牢牢把握人际交往界线,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把监督当作做对自己最大的爱护、最真诚的帮助。
  
    公安部:对公安队伍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
    2010年05月22日09:06 来源:新华社
    
      在21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集中解决公安执法和内部管理中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
    
      刘金国指出,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收到了明显成效。各级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视、专项治理更加扎实有力、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查办案件更加坚决果断、自身建设更加富有成效。
    
      刘金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不断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做到“四个突出”:
    
      一要突出忠诚抓教育,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动摇,把教育作为预防腐败的首要环节来抓,使广大民警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结合完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工作的教育培训,努力促进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深入开展法纪教育,增强民警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增强廉洁从警的自觉性。
     二要突出公正抓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执法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深化政务、警务公开,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强化专项治理,创新内部监督体制。
    
      三要突出源头抓制度。抓紧健全完善廉洁从警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配套制度、主要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和问责制度。凡是发生大案、要案、窝案,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四要突出从严抓惩处。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零容忍”,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彻底打消各种侥幸心理。特别是对贪污受贿、贪赃枉法、买官卖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腐败案件,不管涉及到谁,不管过去功劳有多大,不管有什么背景,都要严查严办,绝不姑息。(记者 邹伟)
 
震惊!
 
QUOTE(清风一缕 @ 2008年10月10日 Friday, 07:26 PM)
试问一下,一个受朋友邀请到朋友家为朋友父亲庆生的人,他会喝醉酒才去吗?试问在离派出所十多米处你敢打人吗?试问若果是打了搭客佬抢了钥匙,搭客佬不会报警吗?事实上是在警车未到之前搭客佬已经开车走了。这件事不是加油添醋,而是还有太多无人道的事实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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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应该澄清事实,不应该用这么多反问,你用反问来糊弄人可不行,其是不是喝了酒,抢了人家搭客佬的钥匙,你应该用肯定或否定的口气来证实,用反问只能说你只是在猜测。或者你可以找搭客佬来给大家证实。在派出所附近打人有什么奇怪的,在公安局派出所门前杀人的现象都有。既然人家已经说出不同的情况,你就要用更多的证据去证明给大家看。
况且你本来就先入为主,把受害者先说成是良好市民,讨得大家同情心,其固然是受害者,但未必是良好市民,至少有人提出其欺负搭客佬。如果受害者先欺负了人家搭客佬,被打绝对应该。如果不是,支持你的发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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