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级别顺序而下为(粗略):
部级:包括部委首长与书记和一些老资格的副部长;省(自治区)委书记与省(区)长;直辖市党政首长;中央直属单位的总局局长.如质检总局、体育总局等
副部级:部委副部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委常委;直辖市副首长;省会城市党政首长;中央直属单位的局首长(非总局);重要中心城市首长,如深圳、苏州等
厅局级:部委各司首长;省属单位首长;省会城市直属单位首长;地级市首长等
处级:这个就多了,如地级市各市级单位首长;各县党政首长等
科级:县级单位首长,如公安局等。
一般各级机构中,组织部长与公安局长会兼任上级党委常委,故会比其他单位高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