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化州等婚姻登记处成卖场,新人一不留神就被消费
――化州等数家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中心未按规定严格分开
南方日报记者:赵南坚 实习生:孟伟旭 赵映光 谢泽楷 特供“我的茂名”网专稿 详细报道见《南方日报》2011年5月14日A07版《民意》。
广东化州婚姻登记处成卖场新人被消费(图)
http://www.mymm.cc/forum.php?mod=viewthrea...=4294&fromu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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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照相点的招牌摆正在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
早在2004年,国家民政部就发了《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严格区分。然而,茂名市及其属下的县市有不少群众向本报投诉,当地数家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和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下属的婚姻服务中心没有严格区分,婚姻登记的地点,很可能也是婚姻服务中心的地点;婚姻服务中心在这里进行高价复印、高阶售卖纪念品,及高价照相等服务。本报记者接到投诉后暗访了当地三家婚姻登记处,发现情况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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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的招牌与巾帼文明岗的奖牌赫然摆在登记处门口
当地的新人在结婚登记时,按有关规定只需花9元的结婚证工本费。但实际上,在茂名市及其属下市、县的数家婚姻登记地点,由于这些地点并存着婚姻服务中心,新人进行结婚登记地点时,往往是先到了婚姻服务中心,并在婚姻服务中心的人员指引下,进行了复印、照相等不一定非在婚姻服务中心进行的消费;然后才被指引到婚姻登记外进行正式的婚姻登记。之后,要么受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劝说,要么受到婚姻服务中心人员的“指引”,大都回到婚姻服务中心“自愿”地购买结婚纪念品。
据悉,不少新人在结婚登记过程中的消费超百元。仅仅化州市婚姻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办理结婚、补发结婚登记1435对,发放结婚纪念品1372套;2月份办理登记2496对,发放结婚纪念品2423套;3月办理结婚、补发结婚登记957对,发放婚姻纪念品885套。每月上千对的新人在结婚登记时,只花费了9元工本费而不作其它消费的新人均不足100对。据知情人称,这种情况在茂名市及其属下市、县的数家婚姻登记处都有不同情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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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给记者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372对办理手续,只有63对不购买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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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月份就有2423对新人被消费结婚纪念品
然而,茂名市及其属下市、县的数家婚姻登记处存在的这种情况,是与国家民政部的《通知》精神相违背的,该《通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必须和婚姻服务机构严格‘分家’,取消任何非自愿收费服务项目和各种‘搭车收费’”。通知还要求“严格区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界限,做到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人员、场地及收费三分开,禁止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合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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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中心界限不明
4月21日11时许,记者在化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左手边墙壁上是非常鲜明的 “婚姻登记及照相由此进入”的红色字样,按箭头所指走进去便是婚姻服务中心柜台。前来登记的新人,很容易受到这两行字的引导而走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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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州民政登记处内望过对面,那贴着照相招牌纸的照相馆大门紧闭,照相老板说那店原来是自己开的
柜台后面的大姐告诉进来的新人,这里提供婚姻登记咨询、复印、缴费等服务。柜台角落有部复印机,柜台后面的壁橱里摆有纪念品的样品,壁橱右边挂着结婚纪念品的价格牌。该价格牌上公示物品包括结婚证珍藏盒、结婚纪念册、结婚纪念章、礼品袋等,四样礼品价格总和为80元。牌上的最底下写着这样一行字“纪念品属个人自愿购买”。在该房间右手边颁证室里有一架照相机,左边堆放着袋装纪念品一百多套,空调上摆放着照相馆的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民政局对面”。从门口及室内的陈设来看,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中心的照相馆没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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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州民政登记处照相室及登记处、收费处新人被消费的纪念品堆积如山
随后记者看到,有一对新人进来了,他们在“婚姻服务中心”的服务台出示了新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然后有个扎马尾的年轻女孩拿着新人的证件到身后的复印机上复印。柜台的阿姨向他们讲解婚姻登记的流程,刚好他们没带照片,阿姨建议他们在可以在颁证室里照,几分钟就能取出来。他们就按阿姨说的做,花了30元,果然几分钟后就拿到合照。
然后,这对新人在阿姨的诱导下掏了80元买结婚纪念品,阿姨就开了一张收据,上有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的字样。然后新人拿着证件及复印件、结婚合照、收据等离开服务台来到结婚登记大厅的登记窗口登记。
登记完成后,新人会进入颁证室,有位婚姻服务中心的阿姨递过来他们刚才交钱购买的纪念品,并送上一句祝福的话。记者在这里总共呆了一个小时,见过五对新人都经过这一流程,都消费了一百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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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民政局内的照相馆的营业执照地址印着是在民政局对面
登记处附近的予师罗影楼陈先生告诉记者,的婚姻登记处照相的价枸确实高,“收费30块钱,而我店是化州市区比较大的摄影店,在当地是比较高的,而我店的婚照收费仅15元。”。而附近的时尚罗兰婚纱店老板告诉记者:“婚姻登记处里面的照相馆不开发票,不交税收,其它照相馆的生意没法做了”。为此,记者采访了茂名市摄影行业协会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化州民政局把照相设在登记处就是“引诱”消费,让新人们误以为只有它照相才是可以登记的,其一个月照了那么多相,一分钱税也未交过,显然是对摄影行业的不公平。”
4月25日上午10时许,记者向化州市民政局的局长陈杰询问:“为什么没有按有关规定区分婚姻登记处和婚姻服务中心的场地和人员,而是在一起呢?”该局长以正在开会为由没有回答。
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收据显示新人登记被消费了纪念品80元
高州市:服务台导购阿姨,不知何方工作人员
记者在茂名当地网站“我的茂名”看到一位网友发表了一篇《天价结婚证》的贴子,讲述了他和女友在高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被“放血”的经过。他说在民政局二楼登记的时候,二楼的中间是服务台,一边是婚姻登记大厅,一边婚姻服务中心,服务台的两位阿姨很热情地把我们引到婚姻服务中心一边,让他们交98元。他问不是9元的登记费用吗?阿姨装作没听到,只是拿出两份表格让他和女友填。然后把他们带到婚姻登记大厅的一个柜台里,那里有个漂亮的妇女接待他们,把他们的资料录入电脑,然后打出两本结婚证,再让旁边的一位大叔盖章,他们判断这两位是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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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在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各登记处被消费的婚姻登记纪念品价格都在80元以上
“大叔盖完章后,把我们带到另一边的婚姻服务中心的公证室。这时,刚才在婚姻服务中心的其中一位阿姨过来了,让我们排队照相,接着就要交照相的35元。然后又很热情地让我们交98元购买一份纪念品,纪念品是一个纸袋,里面有一张性爱光碟,还有一本《婚前教育实用手册》。这样一来,再加上9块钱的结婚证工本费,我们在整个登记过程就花了142元。事后,我们知道只要带了照片和复印件,仅需9块钱就可办好登记了。我们就此事向有关部门投诉,至今没有回应。”
4月21日下午3时,记者走上高州市民政局大楼的二楼,走出楼梯间,一边是婚姻登记大厅,一边婚姻服务中心,中间有一个服务台。记者见到服务台后面坐着一位阿姨,台上有“咨询处”的字样。当记者问阿姨是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还是婚姻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时,阿姨笑而不答。这时,有一对新人到来,阿姨向他们讲解办证的流程,并指着旁边墙上的纪念品及婚前教育实用手册收费公示牌说,结婚是一辈子的大喜事,多买点纪念品回去,留个纪念。记者看到,这对新人在未走进登记窗口之前已经消费80元纪念品。4月25日上午11时,记者向高州市民政局的局长问二楼正中间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是婚姻登记处的人员,还是婚姻服务中心的人员时,该局长说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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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州民政婚姻登记处,办登记的新人,大多被自愿购买资料被照相,登记费用在160元以上。
茂南区:婚姻服务中心楼上是婚姻登记处
4月19日下午4时,记者走上茂南区婚姻登记处的楼梯,发现二楼门口有“婚姻服务中心”的牌子,走到三楼才是婚姻登记处。也就是说,前来登记的新人,必须经过婚姻服务中心的门口,才能到达婚姻登记的地点。之前,据当地媒体报道,一名高瘦女子在三楼婚姻登记处及二楼之间来回办理业务,不时“在婚姻登记室里与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一起处理婚姻登记事务,检查情侣们交去的婚姻登记材料,并动手给结婚证盖钢印”。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新人就被该女子引导消费了,购买了纪念币、光碟、结婚证珍藏盒、婚前教育手册等礼品。
就这个问题,记者询问了茂南区民政局的局长。该局长说,媒体报道以后,他们已经整改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地点分开了,人员分开了,收费也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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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茂南婚姻登记处的门口,公开婚姻登记证工本费每对新人9元仍然有不少人被自愿搭车收费。
记者在现场看到,新人在三楼进行登记时,每当新人没有带证件复印件或者证件合照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就让他们到二楼的服务中心区复印或者照相。现场有个中年妇女,每见到新人登记完毕要离开的时候,就建议他们到二楼买纪念品,中年妇女说,50多块钱就可以买到很好的结婚纪念品了。
就茂南区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中心已经三分开(地点分开、人员分开、收费分开)的情况,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思鲁律师认为,尽管分开比没有分开好,但还是不够的。因为提供婚姻服务的仅仅是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下的婚姻服务中心,这显然是一种垄断。婚姻服务应该是放开的,只有一家经营而没有其他商家,显然有失公平。
政府不应替服务中心“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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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民政婚姻登记处照相招牌和巾帼文明岗的奖牌摆在门口,莫非让人觉得这个照相馆非比寻常?这要政府来给该登记处埋单?
茂名市及其下属市县多个地方还有存在婚姻登记处成卖场,新人一不留神就被消费的情况,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李日龙律师认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依法不能从事营利性质的经营活动的,也不能从事有利益性的商品购买、服务指引。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下属的婚姻服务中心没有从婚姻登记处剥离出来,婚姻服务中心所从事的面向前来登记的新人的各项商业活动,使新人觉得有两点,一是如果我们不在婚姻登记的地点按照婚姻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所引导的进行消费,很可能登记会不顺利;其二是政府的婚姻登记部门让我们在登记过程中消费的。这样就变成了政府部门为商家(婚姻服务中心)的经营承担了责任,这显然是没有必要的。长此以往,必然损坏政府部门的形象。
――化州等数家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中心未按规定严格分开
南方日报记者:赵南坚 实习生:孟伟旭 赵映光 谢泽楷 特供“我的茂名”网专稿 详细报道见《南方日报》2011年5月14日A07版《民意》。
广东化州婚姻登记处成卖场新人被消费(图)
http://www.mymm.cc/forum.php?mod=viewthrea...=4294&fromu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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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照相点的招牌摆正在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
早在2004年,国家民政部就发了《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严格区分。然而,茂名市及其属下的县市有不少群众向本报投诉,当地数家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和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下属的婚姻服务中心没有严格区分,婚姻登记的地点,很可能也是婚姻服务中心的地点;婚姻服务中心在这里进行高价复印、高阶售卖纪念品,及高价照相等服务。本报记者接到投诉后暗访了当地三家婚姻登记处,发现情况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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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的招牌与巾帼文明岗的奖牌赫然摆在登记处门口
当地的新人在结婚登记时,按有关规定只需花9元的结婚证工本费。但实际上,在茂名市及其属下市、县的数家婚姻登记地点,由于这些地点并存着婚姻服务中心,新人进行结婚登记地点时,往往是先到了婚姻服务中心,并在婚姻服务中心的人员指引下,进行了复印、照相等不一定非在婚姻服务中心进行的消费;然后才被指引到婚姻登记外进行正式的婚姻登记。之后,要么受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劝说,要么受到婚姻服务中心人员的“指引”,大都回到婚姻服务中心“自愿”地购买结婚纪念品。
据悉,不少新人在结婚登记过程中的消费超百元。仅仅化州市婚姻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办理结婚、补发结婚登记1435对,发放结婚纪念品1372套;2月份办理登记2496对,发放结婚纪念品2423套;3月办理结婚、补发结婚登记957对,发放婚姻纪念品885套。每月上千对的新人在结婚登记时,只花费了9元工本费而不作其它消费的新人均不足100对。据知情人称,这种情况在茂名市及其属下市、县的数家婚姻登记处都有不同情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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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给记者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372对办理手续,只有63对不购买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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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月份就有2423对新人被消费结婚纪念品
然而,茂名市及其属下市、县的数家婚姻登记处存在的这种情况,是与国家民政部的《通知》精神相违背的,该《通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必须和婚姻服务机构严格‘分家’,取消任何非自愿收费服务项目和各种‘搭车收费’”。通知还要求“严格区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界限,做到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人员、场地及收费三分开,禁止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合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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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中心界限不明
4月21日11时许,记者在化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左手边墙壁上是非常鲜明的 “婚姻登记及照相由此进入”的红色字样,按箭头所指走进去便是婚姻服务中心柜台。前来登记的新人,很容易受到这两行字的引导而走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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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州民政登记处内望过对面,那贴着照相招牌纸的照相馆大门紧闭,照相老板说那店原来是自己开的
柜台后面的大姐告诉进来的新人,这里提供婚姻登记咨询、复印、缴费等服务。柜台角落有部复印机,柜台后面的壁橱里摆有纪念品的样品,壁橱右边挂着结婚纪念品的价格牌。该价格牌上公示物品包括结婚证珍藏盒、结婚纪念册、结婚纪念章、礼品袋等,四样礼品价格总和为80元。牌上的最底下写着这样一行字“纪念品属个人自愿购买”。在该房间右手边颁证室里有一架照相机,左边堆放着袋装纪念品一百多套,空调上摆放着照相馆的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民政局对面”。从门口及室内的陈设来看,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中心的照相馆没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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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州民政登记处照相室及登记处、收费处新人被消费的纪念品堆积如山
随后记者看到,有一对新人进来了,他们在“婚姻服务中心”的服务台出示了新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然后有个扎马尾的年轻女孩拿着新人的证件到身后的复印机上复印。柜台的阿姨向他们讲解婚姻登记的流程,刚好他们没带照片,阿姨建议他们在可以在颁证室里照,几分钟就能取出来。他们就按阿姨说的做,花了30元,果然几分钟后就拿到合照。
然后,这对新人在阿姨的诱导下掏了80元买结婚纪念品,阿姨就开了一张收据,上有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的字样。然后新人拿着证件及复印件、结婚合照、收据等离开服务台来到结婚登记大厅的登记窗口登记。
登记完成后,新人会进入颁证室,有位婚姻服务中心的阿姨递过来他们刚才交钱购买的纪念品,并送上一句祝福的话。记者在这里总共呆了一个小时,见过五对新人都经过这一流程,都消费了一百多元。
[attachmentid=260934]
化州民政局内的照相馆的营业执照地址印着是在民政局对面
登记处附近的予师罗影楼陈先生告诉记者,的婚姻登记处照相的价枸确实高,“收费30块钱,而我店是化州市区比较大的摄影店,在当地是比较高的,而我店的婚照收费仅15元。”。而附近的时尚罗兰婚纱店老板告诉记者:“婚姻登记处里面的照相馆不开发票,不交税收,其它照相馆的生意没法做了”。为此,记者采访了茂名市摄影行业协会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化州民政局把照相设在登记处就是“引诱”消费,让新人们误以为只有它照相才是可以登记的,其一个月照了那么多相,一分钱税也未交过,显然是对摄影行业的不公平。”
4月25日上午10时许,记者向化州市民政局的局长陈杰询问:“为什么没有按有关规定区分婚姻登记处和婚姻服务中心的场地和人员,而是在一起呢?”该局长以正在开会为由没有回答。
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收据显示新人登记被消费了纪念品80元
高州市:服务台导购阿姨,不知何方工作人员
记者在茂名当地网站“我的茂名”看到一位网友发表了一篇《天价结婚证》的贴子,讲述了他和女友在高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被“放血”的经过。他说在民政局二楼登记的时候,二楼的中间是服务台,一边是婚姻登记大厅,一边婚姻服务中心,服务台的两位阿姨很热情地把我们引到婚姻服务中心一边,让他们交98元。他问不是9元的登记费用吗?阿姨装作没听到,只是拿出两份表格让他和女友填。然后把他们带到婚姻登记大厅的一个柜台里,那里有个漂亮的妇女接待他们,把他们的资料录入电脑,然后打出两本结婚证,再让旁边的一位大叔盖章,他们判断这两位是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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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在化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各登记处被消费的婚姻登记纪念品价格都在80元以上
“大叔盖完章后,把我们带到另一边的婚姻服务中心的公证室。这时,刚才在婚姻服务中心的其中一位阿姨过来了,让我们排队照相,接着就要交照相的35元。然后又很热情地让我们交98元购买一份纪念品,纪念品是一个纸袋,里面有一张性爱光碟,还有一本《婚前教育实用手册》。这样一来,再加上9块钱的结婚证工本费,我们在整个登记过程就花了142元。事后,我们知道只要带了照片和复印件,仅需9块钱就可办好登记了。我们就此事向有关部门投诉,至今没有回应。”
4月21日下午3时,记者走上高州市民政局大楼的二楼,走出楼梯间,一边是婚姻登记大厅,一边婚姻服务中心,中间有一个服务台。记者见到服务台后面坐着一位阿姨,台上有“咨询处”的字样。当记者问阿姨是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还是婚姻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时,阿姨笑而不答。这时,有一对新人到来,阿姨向他们讲解办证的流程,并指着旁边墙上的纪念品及婚前教育实用手册收费公示牌说,结婚是一辈子的大喜事,多买点纪念品回去,留个纪念。记者看到,这对新人在未走进登记窗口之前已经消费80元纪念品。4月25日上午11时,记者向高州市民政局的局长问二楼正中间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是婚姻登记处的人员,还是婚姻服务中心的人员时,该局长说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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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州民政婚姻登记处,办登记的新人,大多被自愿购买资料被照相,登记费用在160元以上。
茂南区:婚姻服务中心楼上是婚姻登记处
4月19日下午4时,记者走上茂南区婚姻登记处的楼梯,发现二楼门口有“婚姻服务中心”的牌子,走到三楼才是婚姻登记处。也就是说,前来登记的新人,必须经过婚姻服务中心的门口,才能到达婚姻登记的地点。之前,据当地媒体报道,一名高瘦女子在三楼婚姻登记处及二楼之间来回办理业务,不时“在婚姻登记室里与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一起处理婚姻登记事务,检查情侣们交去的婚姻登记材料,并动手给结婚证盖钢印”。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新人就被该女子引导消费了,购买了纪念币、光碟、结婚证珍藏盒、婚前教育手册等礼品。
就这个问题,记者询问了茂南区民政局的局长。该局长说,媒体报道以后,他们已经整改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地点分开了,人员分开了,收费也分开了。
[attachmentid=260937]
在茂南婚姻登记处的门口,公开婚姻登记证工本费每对新人9元仍然有不少人被自愿搭车收费。
记者在现场看到,新人在三楼进行登记时,每当新人没有带证件复印件或者证件合照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就让他们到二楼的服务中心区复印或者照相。现场有个中年妇女,每见到新人登记完毕要离开的时候,就建议他们到二楼买纪念品,中年妇女说,50多块钱就可以买到很好的结婚纪念品了。
就茂南区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中心已经三分开(地点分开、人员分开、收费分开)的情况,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思鲁律师认为,尽管分开比没有分开好,但还是不够的。因为提供婚姻服务的仅仅是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下的婚姻服务中心,这显然是一种垄断。婚姻服务应该是放开的,只有一家经营而没有其他商家,显然有失公平。
政府不应替服务中心“埋单”
[attachmentid=260938]
化州民政婚姻登记处照相招牌和巾帼文明岗的奖牌摆在门口,莫非让人觉得这个照相馆非比寻常?这要政府来给该登记处埋单?
茂名市及其下属市县多个地方还有存在婚姻登记处成卖场,新人一不留神就被消费的情况,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李日龙律师认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依法不能从事营利性质的经营活动的,也不能从事有利益性的商品购买、服务指引。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下属的婚姻服务中心没有从婚姻登记处剥离出来,婚姻服务中心所从事的面向前来登记的新人的各项商业活动,使新人觉得有两点,一是如果我们不在婚姻登记的地点按照婚姻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所引导的进行消费,很可能登记会不顺利;其二是政府的婚姻登记部门让我们在登记过程中消费的。这样就变成了政府部门为商家(婚姻服务中心)的经营承担了责任,这显然是没有必要的。长此以往,必然损坏政府部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