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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路过红花路口,遇见好多警察和村民</b> (2人在浏览)

不是小孩子了,再喝会出事
 
近期奶粉问题多,该戒戒口喝豆浆了
 
QUOTE(一线 @ 2011年05月17日 Tuesday, 06:53 PM)
有个背影很熟悉,难道就是论坛传说中的某位视钱财若粪土的千杯不醉浪子哥。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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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闻猜中有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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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请
 
这一事件上怎么至今还听不到SIR铁或徐华喜大局长同志那“最最真实的声音,最最朴实的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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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省纪委的人又到了电白,顺便来旦场查查呀,这个石场好像保护伞是 旦场派出所的领导呀!!!
 
石场老板给了红包给那些警察,所以他们会帮那个老板的吧```
 
QUOTE(一线 @ 2011年05月18日 Wednesday, 09:14 AM)
国家产生的标志是国家机器的出现(主要包括军队,警察,监狱,法院等组织) 。马克思认为:国家就是暴力机器,是一个阶级用来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形式的暴力。而国家机器则是统治阶级用来镇压其他阶级的暴力工具。当干部与公安是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时候,它是同人民站在一起的。而当官僚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时候,它就是同人民对立的。国家也由人民民主专政转为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专政。而作为国家机器的公检法也同时转变为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进行统治的暴力工具,这是不会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官民关系、警民关系的对立在表面上是表现在对利益的争夺上。而民众在这条食物链上是处在最低端的,不仅无法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掠夺,而且即使自己的利益遭受到侵害也没有办法进行维护。比如,农民即使要告状,也得求爷爷告奶奶的拉关系才行。不然,法院就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上访?对不起,你有精神病。

而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器,很多地区发生的非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中,首当其冲的往往都是公安机关。不少地方对警力过度使用,什么事情都要警察上阵,不管合不合理、合不合法,也不管老百姓情绪如何,仿佛用了警察就可以摆平一切,动辄以稳定压倒一切的态势打压民情。是的,最后某些事情的确依靠警力被摆平了,但警民对立情绪却被撩拨上来了。长此以往,社会问题必将因此越积越深,不稳定因素越发加剧。

此次村民被拒10天不多,执法依据可说有。若下手狠点,判个三年也有依据。铁腕很难做。法律任人装饰而已。宪法更只是空纸。我们都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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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民。
 
石场慕后老板就是派出所所长,唉…呜呼哀哉!
 
石场慕后老板就是派出所所长,唉…呜呼哀哉!
 
QUOTE(honghua @ 2011年05月17日 Tuesday, 10:55 PM)
听说省纪委的人又到了电白,顺便来旦场查查呀,这个石场好像保护伞是 旦场派出所的领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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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6v6v @ 2011年05月18日 Wednesday, 09:34 AM)
石场慕后老板就是派出所所长,唉…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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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坊间传说是真,说句不好听的,自己手下做出与职务不符甚至是相违背的,作为各乡镇派出所最直接领导,徐华喜局长大人是难辞其咎。
 
官商勾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物,警察只会保护利益集团,我们抗争只会被拘留,被“精神病”被“失踪”……
 
警察应该维持秩序,而不是受命于人违法逮捕!

任何人下命令,都要有理由,如果经不起推敲,公安警察应该做正确的事.
 
QUOTE(byronroy @ 2011年05月18日 Wednesday, 01:49 PM)
警察应该维持秩序,而不是受命于人违法逮捕!

任何人下命令,都要有理由,如果经不起推敲,公安警察应该做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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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应该根据法律和法官的命令来执法,而不是根据领导的命令来执法,警察成为利益集团的打手,本身就是一个悲哀
 
QUOTE(咕哩佬 @ 2011年05月18日 Wednesday, 01:52 PM)
警察应该根据法律和法官的命令来执法,而不是根据领导的命令来执法,警察成为利益集团的打手,本身就是一个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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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无用户名 @ 2011年05月17日 Tuesday, 06:47 PM)
连最该发声的都变沉默了,铁SIR不在徐华喜局长大人难道是最近应酬多太忙了,还是级别太高了此等小事不宜出面说说,大家就稍为宽心等咯,反正拘留10天当官的也就当应酬喝醉了睡几觉也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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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休假在外,未能及时回复,抱歉!

首先要说明的是,此石场绝对与我公安机关和民警无任何关系,一些人为了引起轰动,常常会使用这一招!有的人说,林副局长是该石场保护伞、甚至说是其本人开的,完全是无稽之谈,林副局长根据不认识该石场的人,欢迎大家查证。

该石场是否合法不是你我能随意认定,如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群众当诉诸法律,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已的权益。如果采取不适常的手段,触犯了法律,公安机关当然要依法查处。
 
很多东西也不是铁腕和徐局能左右的
 
QUOTE(匹夫 @ 2011年05月18日 Wednesday, 10:16 PM)
很多东西也不是铁腕和徐局能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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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可以这样的理解,茂名最大的石场还不是罗的,不知罗出事后的情况如何了。
 
我觉得带头维权的人很惨,动不动就给刑拘或被精神病。
 
QUOTE(二马先生 @ 2011年05月18日 Wednesday, 09:32 AM)
我们都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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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一下,看看你是否是个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民。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我不是,但我没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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