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主题:以DV的形式,用5分钟左右的视频短片以“爱我电白”为主题,宣传电白、推介电白、塑造美好电白形象,反映电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展示电白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彰显电白人文魅力,也可表达个人对电白城乡喜人变化的真实感受。
二、参赛条件:只要您是DV的摄影爱好者,把家乡电白的秀山丽水、丰富人文或感人事迹,拍摄制作成DV作品,就可以报名参赛。
三、大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电白县广播电视台
四、大赛日程安排
作品报名参赛时间:2011年9月1日 ― 2011年11月30日
参赛作品评选时间:2011年12月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题材:本次大赛只评选与反映电白县域内有关的作品,不得出现血腥、凶杀、暴力、恐怖、色情等有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画面。如有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大赛参与资格。
2、作品表现形式:DV创作形式不设任何限定,参赛者可采用DV记录片、DV剧情片、音乐故事、公益广告等多种表现形式进行创作,由个人负责编剧、导演、表演、拍摄、配音、后期制作等。
3、作品时间长度:参赛DV作品时间长度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专家将根据您所提供的参赛作品予以评审。
六、参赛方式
1、作者可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将DV作品交到电白县水东镇政法路3号电白县广播电视台三楼总编室;影视文件要求为MPEG.格式。
2、参赛者的作品必须填写下列个人信息: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作品标题等。
3、参赛联系电话:0668―5190800
七、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主体形象突出、可视性强。
2、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充分展示您眼中的美丽电白、幸福电白。
3、作品内容和形式上巧妙结合,表现手法有标新立异和探索精神。
八、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电白视窗”频道播放,并可参与奖项评选。
奖项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
九、大赛特别声明
1、凡投稿参加评选的作者均视为承认本大赛规则。
2、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交DV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比赛主办者不受损失;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可以任何形式免费将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参赛者不得有异议。
3、主办单位拥有对此次活动所有细节的解释权。
二、参赛条件:只要您是DV的摄影爱好者,把家乡电白的秀山丽水、丰富人文或感人事迹,拍摄制作成DV作品,就可以报名参赛。
三、大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电白县广播电视台
四、大赛日程安排
作品报名参赛时间:2011年9月1日 ― 2011年11月30日
参赛作品评选时间:2011年12月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题材:本次大赛只评选与反映电白县域内有关的作品,不得出现血腥、凶杀、暴力、恐怖、色情等有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画面。如有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大赛参与资格。
2、作品表现形式:DV创作形式不设任何限定,参赛者可采用DV记录片、DV剧情片、音乐故事、公益广告等多种表现形式进行创作,由个人负责编剧、导演、表演、拍摄、配音、后期制作等。
3、作品时间长度:参赛DV作品时间长度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专家将根据您所提供的参赛作品予以评审。
六、参赛方式
1、作者可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将DV作品交到电白县水东镇政法路3号电白县广播电视台三楼总编室;影视文件要求为MPEG.格式。
2、参赛者的作品必须填写下列个人信息: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作品标题等。
3、参赛联系电话:0668―5190800
七、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主体形象突出、可视性强。
2、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充分展示您眼中的美丽电白、幸福电白。
3、作品内容和形式上巧妙结合,表现手法有标新立异和探索精神。
八、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电白视窗”频道播放,并可参与奖项评选。
奖项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
九、大赛特别声明
1、凡投稿参加评选的作者均视为承认本大赛规则。
2、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交DV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比赛主办者不受损失;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可以任何形式免费将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参赛者不得有异议。
3、主办单位拥有对此次活动所有细节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