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6日,是深受广大坛友喜爱的“电白同乡论坛”十周年志庆。
5月5日,水区发言人贴出为周年喜庆征文的帖文,明确规定“征文不限形式和题材,只要与电白或电白同乡论坛相关即可,必须原创”。并指定参赛文稿评审人为“tianya”、“蛙子”、“湖海山人”、“大嘴蛤蟆”、“二马”、“论坛游民”。如果我没看错,六位评审人中,山人位列第三,也就是说,在这个六人小组里,它既不是负责人,也不是位置前列的要员,充其量顶多算个第二副组长,哈哈!若按时下中国官场的排列惯例,第二“副”连毛也不是,根本没人尿它。
水区发言人发帖征文之后,坛友纷纷响应,俺粗略算了一下,截至6月27日上午9点止,贴出参赛文稿60多篇(山人自己3篇,投稿最多的“汪洋大海”6篇),在这60多篇文稿中,山人大包大揽,点评45篇(没仔细算,数字可能有误,但绝对有多不少),它点评的45篇文稿中,获“AAAAA”通过的1人(龙山中学初三学生“天黑还是黎明”的《电白,那气息》);AAAA+1人(龙山中学初三1班学生“诗忆”的《黄金树》);
"AAAA"4人(分别是“对酒当歌的”的《苦瓜・荔枝・学生・老师》;“无聊之雨”的《电白论坛・心中的歌》;“fig”的《难忘的笔友》;“水东湾畔”的《乡味》);
"AAA"以下19人。
不难看出,有幸获山人评审通过的作品最好的是龙山中学两位学生,在这里,暂且不论鼓励未成年的初中学生上论坛是否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单从学术水准来说,龙山中学的初中学生难道超越了其他投稿参赛坛友吗?要知道,这些坛友,据我知道的就有不少初中甚至高中教师!初中学生完胜中学教师,这不能不说是山人制造的奇葩!
对这种奇葩状况,惯于狡辩的山人先生肯定会说:对学生参赛文稿,评审标准适当放宽。它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鼓励学生投稿参赛并让他们得奖,对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和他们学习语文的积极性有促进作用,但别忘了,怎么说这也是比赛,既是比赛,标准只能是一个,无论男女老幼,能者胜出,如果一定要这样做,可以另定标准设立少年组,但山人擅权“大细超”,难免坛友诟病。
山人评审的45篇文稿中,25篇入围,余下20余篇则被它无情地绞杀了!客观地说,被山人绞杀的这部分文稿中,以“与电白无关”为名否定2篇;以“不符合征文内容要求”枪毙3篇;完全没有给出理由的撂倒13篇;更为荒诞的是以“不够500字”为由又干掉3篇!
奇葩啊!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文章不以长短论成败,再说征文规定中也没有字数限制,这二货这样做,是否涉嫌揽权而又滥用权力呢?!
5月5日,水区发言人贴出为周年喜庆征文的帖文,明确规定“征文不限形式和题材,只要与电白或电白同乡论坛相关即可,必须原创”。并指定参赛文稿评审人为“tianya”、“蛙子”、“湖海山人”、“大嘴蛤蟆”、“二马”、“论坛游民”。如果我没看错,六位评审人中,山人位列第三,也就是说,在这个六人小组里,它既不是负责人,也不是位置前列的要员,充其量顶多算个第二副组长,哈哈!若按时下中国官场的排列惯例,第二“副”连毛也不是,根本没人尿它。
水区发言人发帖征文之后,坛友纷纷响应,俺粗略算了一下,截至6月27日上午9点止,贴出参赛文稿60多篇(山人自己3篇,投稿最多的“汪洋大海”6篇),在这60多篇文稿中,山人大包大揽,点评45篇(没仔细算,数字可能有误,但绝对有多不少),它点评的45篇文稿中,获“AAAAA”通过的1人(龙山中学初三学生“天黑还是黎明”的《电白,那气息》);AAAA+1人(龙山中学初三1班学生“诗忆”的《黄金树》);
"AAAA"4人(分别是“对酒当歌的”的《苦瓜・荔枝・学生・老师》;“无聊之雨”的《电白论坛・心中的歌》;“fig”的《难忘的笔友》;“水东湾畔”的《乡味》);
"AAA"以下19人。
不难看出,有幸获山人评审通过的作品最好的是龙山中学两位学生,在这里,暂且不论鼓励未成年的初中学生上论坛是否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单从学术水准来说,龙山中学的初中学生难道超越了其他投稿参赛坛友吗?要知道,这些坛友,据我知道的就有不少初中甚至高中教师!初中学生完胜中学教师,这不能不说是山人制造的奇葩!
对这种奇葩状况,惯于狡辩的山人先生肯定会说:对学生参赛文稿,评审标准适当放宽。它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鼓励学生投稿参赛并让他们得奖,对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和他们学习语文的积极性有促进作用,但别忘了,怎么说这也是比赛,既是比赛,标准只能是一个,无论男女老幼,能者胜出,如果一定要这样做,可以另定标准设立少年组,但山人擅权“大细超”,难免坛友诟病。
山人评审的45篇文稿中,25篇入围,余下20余篇则被它无情地绞杀了!客观地说,被山人绞杀的这部分文稿中,以“与电白无关”为名否定2篇;以“不符合征文内容要求”枪毙3篇;完全没有给出理由的撂倒13篇;更为荒诞的是以“不够500字”为由又干掉3篇!
奇葩啊!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文章不以长短论成败,再说征文规定中也没有字数限制,这二货这样做,是否涉嫌揽权而又滥用权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