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支持。其实我只是说出心中所想。诚如反者所言,公权公不能滥用,用使必以法为依,因公权力一旦滥用会很容易伤害到个人的私权利,使私权利得不到应得权利。然而我为何在支持此次举动呢?实在是电信诈骗的危害是非常巨大的,没有切肤之痛的人是不明白的。电信诈骗不严肃清除,让它死灰复燃,它的危害是长久的,会影响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它的那种不劳而获,损人利己的理念如病毒一样,是非常难以去除的。中国古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种不息的自强精神,但是像电信诈骗,赌博这些,都是令人堕落腐化的,长久下去,民族没希望。所以我才不得已为论争。我特意注册了账号帮你点赞。看得出应该是个文化人,条理清晰,句句在理,并且嫉恶如仇。
安溪人民本来大多是卖茶叶的,后来有人参与诈骗和网络赌博发家致富,现安溪县长坑村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个人在做诈骗或者网络赌博,其影响力可想而知。现在安溪还在做茶叶的乡民,因为背负了“安溪人”这个身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生意。去年开始,安溪人在国外回来,护照直接没收或者被撕毁。这个时候是不是又会有人说被侵犯了人权?为什么那些没有犯法的人要被禁止出境?当一件事情严重到了难控制的时候,就会有另外一种处理方法出现。我支持这种做法。对比福建省安溪县的做法,我觉得本地政府的做法算得是和风细雨了,不排除有的诈骗犯是用全额赃款修建了楼房,但政府从不去封掉哪座楼屋,从不去拆哪一座楼屋,已是很人道了,也已经是不依法办案,只抓逃犯。是不是这样最好:为了保护诈骗犯家属的名誉权益,那公安局最好就是不要到处张贴通缉令了,也不要上其家做动员投案自首的思想工作了,因为通缉令贴了,门也上了,孩子受到了负面影响。干脆捉得倒就捉,捉不倒算数。
早在好几年前,我就亲耳听见有人造谣说,一些诈骗犯用赃款在水东购买了商品房,其老婆也在水东享清福,夜间在东湖动荡西游。
安溪打击电信诈骗百日会战:已强拆多处电信诈骗赃款所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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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受教了。其实我也很黄,但不暴力,呵呵硬笔书法协会黄主席,很黄那种。